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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9
說明:日前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OT開標,外來廠商以極高價格取得經營權,迫使原本棲身該體育館之蘆荻社大即將面臨被迫搬遷的命運。此一案例,正提醒我們,已試辦多年的國立高中職學校建物委外(OT)政策,是否有重新檢視的必要。 國立高中職學校建物委外(OT)政策的法源,來自於「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然而,這部法律,不同於政府採購法,在立法的原始宗旨上,便強調「公共性」及「公共利益」,而適用在教育設施上時,更必須考慮教育用途與意義,然而,近幾年的國立高中職OT案,卻僅止於建物招標,絲毫未提上述之「公共性」、「公共利益」及「教育用途、意義」等等,於是,許多問題漸漸浮現。因此,我們召開此公聽會,從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OT案談起,重新檢討該政策的諸多問題。
時間:2008年5月10日(六)下午14:30
地點:國立三重高中綜合體育館B1(三重市三信路1號)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林淑芬國會辦公室、蘆荻社區大學
主持人:立法委員林淑芬、蘆荻社區大學主任李易昆
邀請出席: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社教司、總務司 公共工程委員會 國立三重高中 胡校長劍峰 交通大學土木系副教授 黃玉霖 蘆荻社大代表
題綱: 一、國立高中職學校建物委外(OT)政策的源由說明 二、國立高中職學校建物委外(OT)政策的「公共性」、「公共利益」及「教育用途、意義」之檢討 三、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OT案之檢討
主題:
活動日期:
200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