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訊】4月2日上午樂生保留自救會與青年樂生聯盟因對樂生院區保留方案有所誤解,遂至臺北縣政府抗議院舍拆除工程發包,縣府對此深表遺憾,並再度予以說明。

樂生院保留方案自96年初迄今,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吳主委秉持「文化保存最多,捷運影響最小」之原則下,經30餘次協調,終在96年5月30日獲致拆除 6棟、拆遷重組10棟及原地保留39棟之共識方案,再於97年1月經北市捷運局審慎評估減至拆遷重組9棟,增加原地保留至40棟及40棟中提供院民續住 15棟之成果。有關樂生自救會訴求捷運延伸桃園、新莊線分段通車、院民續住及保存院區整體規劃等諸項議題,工程會皆已透過歷次列管會議、新聞發佈方式公開於該會網站,充分提供相關訊息予社會大眾。依工程會協調方案分工,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統籌樂生療養院保存院區整體規劃,縣府文化局辦理舊院區之9棟建物拆遷重組作業,樂生院方負責院民續住15棟建物之整修工程,並由臺北市政府捷運局進行後續捷運機廠建設、施工中院區安全維護與續住院區聯外道路工程。

臺北縣政府交通局林重昌局長針對捷運分段通車表示,經捷運局評估,由於新莊機廠之功能除調度、儲車外,亦須提供新莊線營運期間之供電、維修等重要工作,其他機廠無法取代,因此在新莊機廠相關設施無法即時完成情況下,捷運新莊線縣轄段部份無法先行分段通車。

林局長針對捷運延伸桃園案說,經桃園縣政府與北市捷運局評估後,「捷運新莊線延伸桃園地區」因係採用高架中運量系統或輕軌捷運系統,其系統、興建方式、儲車方式皆與高運量系統不相容,因此無法以捷運新莊線直接延伸至桃園市區。

林局長再表示,樂生療養院院方已著手辦理舊院區內15棟建物之修繕作業,俾利及早提供捷運施工時舊院區院民之生活起居安全與便利,本府將持續並積極與各單位協調樂生療養院舊院區15棟續住建物修繕工程儘速進行,俟15棟續住建物修繕完竣並妥善安置院民後,才會進行後續拆遷重組作業。

撰稿人:交通局軌道工程科 陳冠竹 電話:(02)2960-3456#4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