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偉祺、林金池、劉英純、洪慶淋、林家群/綜合報導
抽籤決定孩子跟誰姓各地案例不少,理由五花八門,當事人不見得都能如願,但有戶所人員於私下透露,如果對抽籤結果不滿意,可以隔天再來抽,直到滿意為止。
新店地區上個月有名婦女抱著小孩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嬰兒未出生前,父母親就辦理離婚,父親事後置之不理,母親遍尋也找不著,逼得母親出面主張剛出生嬰兒冠母姓。
籤運不佳 仍冠離婚棄家父姓
可是依照法令規定,出生未超過302天,父親還是有監護權利,如果要冠母姓,就得辦理抽籤,結果若抽到嬰兒要冠父姓,雖無奈卻也得接受。
五股戶政事務所主任楊潤澤說,一年來五股有6起從母姓案例,只有1例抽籤決定,起因於父母親不確定小孩生父是誰,先生不想要,並撂下不是他的就要提告的狠話,太太卻硬要先生吃下,雙方爭議不下,因此用抽籤決定。
母懼家暴 採「約定不成抽籤」
三重戶政事務所鄭姓承辦員指出,一孕婦多次遭先生毆打,報警後獲法院核發保護令,等生完小孩卻不敢找配偶簽約定書,經出具證明,承辦員決定以「約定不成抽籤」方式辦理。
另一名年輕婦女,懷孕期間與配偶分居,後來先生因負債累累「跑路」,太太根本找不到人,無法辦理出生登記,戶政人員協助查詢也找不到,最後抽籤決定從母姓。
淡水戶所主任施得仰說,聽過有人在戶所用抽籤決定,但淡水並未發生,他認為父母自行協調或在長輩的認可下再行登記,可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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