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吳怡/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二十三)日審查自由貿易港區條例修正草案,立委提案區內廠商營利事業所得稅由25%下修為15%,遭財政部堅決反對,不過對於廠商必須聘僱5%原住民員工的限制,朝野罕見地達成共識,均贊成應該取消。由於該修正草案尚未完全審查完成,下午將繼續審議。

  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今日審查「自由貿易港區條例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提案,調降區內廠商營業事業所得稅,由25%下修為15%,才能落實自貿港區「自由」的意義。

  吳志揚表示,自由貿易港區重點在自由,必須比科學園區更自由,也要比別的國家更自由,才能與人競爭,例如中國和韓國自由貿易港區內,營所稅皆課徵15%。他強調,台灣如不比照辦理,很難招到廠商。

  財政部今日由次長林增吉出席報告。他表示,台灣目前營所稅率在25%,除新加坡為20%,其他國家稅率在27%至35%,而瑞士洛桑學院二○○六年全球競爭力評比,將台灣營所稅評為世界第九,顯示台灣營所稅並未偏高。

  對於立委提議調降營所稅率,林增吉再度重申財政部一貫立場,表示會在民國九十八年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到期後,對營所稅稅率做通盤檢討,財政部不會現在單獨為自由貿易港區,而調整營所稅。

  此外,「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明定,自由港區事業應僱用5%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若未達到此比例,僱用者需交差額補助金。這項規定今日遭經建會與立委齊聲反對。

  經建會主委何美玥報告時表示,全國原住民人口僅佔總人口1.9%,原住民勞動力僅佔全國勞動力的1.7%,比例遠低於規定自貿港區內的5%,該規定不但造成廠商不易達到標準比例,而且使外國公司不願來投資。

  台聯黨籍立委王塗發則表示,原住民人數佔全國總人口和勞動力比例,非常的低,所以要自貿港區廠商「去哪裡找」5%的原住民?他表示這樣的規定將使廠商不願進駐,最後反而害了原住民。因此,王塗發提議修改為區內僱用100名員工以上的廠商,原住民雇用比例為1%。國民黨立委丁守中也表示,雇用5%原住民的規定太不合理,表示支持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