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慧玲/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公司積欠員工工資逾6000多萬元,台北市勞工局限期遠航在五月底前支付欠薪,但至昨日止並未接到資方任何回應,勞工局今日將依勞基法開罰,處6萬元罰款。
勞工局表示,依歇業事實認定注意事項,事業單位歇業,積欠勞工工資、資遣費或退休金,雇主若未能即時辦理歇業登記,致勞工權益受損時,勞工或工會可請求辦理事業單位歇業登記。遠航迄今遲遲未登記歇業,勞方也沒有提出相關申請,全案形同陷入膠著;但有9人申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及領失業津貼,準備另謀他職。
勞工局表示,勞方申請辦理歇業登記後,勞工局才能進行歇業認定,以及後續資遣費、退休金等發放事宜。依勞基法第廿八條規定,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者,可以工資墊償基金支付勞工最多6個月工資;且從往例判斷,勞方忍耐被欠薪的期限「頂多也只到5個月」。
據悉,遠航至今仍遲不宣布歇業,應是在等待買主出現或政府伸出援手,勞方未主動申請歇業,也是考量到工作權,由於雙方皆未有進一部動作,僵局不排除就此持續下去。





怎每家大公司~~~都沒錢就希望政府管阿~~~笑死人家嗎~~~你們賺錢會分給人民嗎~~~政府的錢是官員~~~勞工局~~的錢嗎~~每天看這些公司~~看了就氣~~台灣快完了啦~~罰6萬~~罰心酸的阿~~~~~都說要倒了~~還怕你罰嗎~~~真的是覺得台灣罰那些賣油的€~罰那些公司都是在罰爽的><
發表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