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零體罰條文納入教育基本法之後,各界對於如何落實校園零體罰提出諸多配套措施,台北 市教師會長期以來要求增置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的建議,終於在教育部修訂「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後獲 得初步實現。

台北市教師會樂見主管機關終於願意正視來自教學現場的呼聲,不過,以目前台北市政府教育 局的作法,恐怕令人有為德不卒、功虧一簣之憾,殊為可惜。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519日公布北市各國小「增置專、兼任輔導教師員額及減授節數說明」, 在全市141所公立國小中,97學年度僅有41所 大型學校得以增置專任輔導教師一名,按教育局規劃,要等到99學 年度,全市25班以上各校方能完成增置專任輔導教師一名的 計畫,且屆時24班以下學校仍僅能以教師兼任輔導教師的方 式,進行相關輔導工作。此外,國中部分也無專任輔導教師之設置,各國中兼任輔導教師每週甚至必須授課17節,如何兼顧繁重教學與輔導工作,實讓人憂心。

尤有甚者,無法及時增置專任輔導教師的學校,其兼任輔導教師之減授節數,竟然內含在各校 的編餘節數內,教師會憂心,如此一來,不僅學校專任教師兼任輔導教師的意願將大大降低,學校原本的排課、減 課,均會連帶造成影響,屆時恐怕反而製造學校困擾。

相較之下,高中職的專任輔導教師均無須授課,確實較有餘力協助其餘教師處理學生輔導事 宜。台北市教師會呼籲:增置專任輔導教師的美意不應有差別待遇,教師會可以體諒教育局無法於短時間內完成所有國中小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工作的難處,然而,為能有效發揮輔導教師之功能,即便要求各校暫以教師兼任輔導教師的方式處理,主管機關更應給予全 力支援並提出完整配套才是。

台北市教師會建議,中小學輔導教師仍應以專任、不授課為宜,兼任輔導教師所減授課時數亦 不應佔用各校編餘節數,以免增加校內教師職務編排紛擾,保障學生受教品質,並落實增置輔導教師的立法美意。

 

 

1: 高¡中職、國 中、國小輔導教師編制、減課節數比較表

 

輔 導教師編制

輔 導教師減授課節數

高 中職

15班以下者,置輔導教師一人,16班以上者,每15班增置一人。

主任輔導教師及專任 輔導教師不必授課。

國 中

15班以下者,置輔導教師一人,16班以上者,每15班增置一人,均由教師專任或兼任。

(教育部「國 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4條)

兼任輔導教師每週授 課17節。 (所減節數由各校自行吸收。)

國 小

24班以下者,置輔導教師一人,25班以上者,每24班增置一人,均由教師專任或兼任。

(教育部「國 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

專任輔導教師減課15節。

兼任輔導教師依學校 大小分別減41215節。 (所減節數由各校自行吸收。)

 

2: 台北市各國民小學專、兼任輔導教師人數及減授節數一覽表

 

普通班班級數

97班以上

85-96

73-84

61-72

49-60

30-48

25-29

13-24

12班以下

專 任輔導教師數

1

1

1

1

1

1

1

0

0

專 任教師減課節數

15

15

15

15

15

15

15

0

0

兼 任輔導教師數

4

3

3

2

2

1

1

1

1

兼 任教師減課節數

4

4

4

4

4

4

4

15

12

               













 

39799學 年度分年增置輔導教師學生規劃(國小)

以學校普通班班級數規模為增置順序

49班以上學校

30-48班學校

25-29班學校

24班以下學校

97學年 度專任輔導教師數

1

0

0

0

98學年 度專任輔導教師數

1

1

0

0

99學年 度專任輔導教師數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