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事訴訟自2003年9月1日開始實施新修正之「交互詰問」制度,然對於刑事人權的保障,仍未達到相關國際人權公約的標準。例如,當發生檢警不當偵訊的狀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尚無法在司法程序中享有其充分辯護的權利,又如檢察官往往先以重罪名義聲請羈押以方便取供,並非考量到被告是否真的有逃亡或串證的問題,再加上過長的羈押期,都是對於憲法人身自由之嚴重侵害。在被害人部分,因刑事程序中保護機制的不足,使得被害人可能在程序中淪為「邊緣人」而遭到遺忘。
然而,身為刑事訴訟法主管機關的司法院卻漠視刑事人權法案的重要性,僅為減輕承審法官工作負擔的目的,卻以犧牲人民憲法上所保障的訴訟權益為對價,透過立法委員提出刑事訴訟法第165條之2、第310條之1及第366條之1等三個條文的修正案,目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一讀通過第165條之2部分條文,另外兩條擇期再審。此修正案簡化法官提示證據程序,讓被告失去為己防禦的機會,也讓95%有罪判決的案件都可以不用詳載認定犯罪事實所憑的證據及理由,弱化判決書說理能力,更變相剝奪人民上訴的機會,甚且限制上訴審調查證據的範圍。以上草案,一旦通過勢必將造成我國人權標準的倒退,影響重大。
因此,為維護人民訴訟權益、提升人權保障,決定匯集民間力量,成立「刑事人權法案推動聯盟」(成員名單詳見第二頁)。聯盟代表將於6月10日上午10:00於台北NGO會館,召開「刑事人權法案推動聯盟」成立記者會,說明民間版刑事訴訟法修法草案之方向,以及實際個案所面臨的狀況,並嚴正呼籲司法院及立法院停止審議侵害人民訴訟權益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還給人民應有的憲法保障。
*****敬邀媒體記者蒞臨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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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00開始
地點:台北NGO會館(台北市青島東路8號)
出席人員:聯盟召集人-民間司改會董事羅秉成律師
聯盟副召集人-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尤伯祥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代表-高涌誠律師
台北法學會代表-顧立雄律師
台灣人權促進會代表-蔡季勳秘書長
台灣廢除死刑聯盟代表-林欣怡執行長
全國產業總工會代表-薛舜文小姐
第三社會代表-楊明浩先生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代表-黃文雄理事長
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智障者家長總會、綠黨、澄社
新聞聯絡人:聯盟副召集人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 0926-363473
刑事人權法案推動聯盟成員名單(依筆劃順序):
21世紀憲改聯盟、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中國人權協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台北律師公會、桃園律師公會、台南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法學會、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全國產業總工會、同志諮詢熱線、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律師公會、第三社會、智障者家長總會、新竹律師公會、嘉義律師公會、綠黨、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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