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莫昀/台北報導

 環評大會昨日有條件通過中龍擴廠案,前提是須減少排碳量一成五,否則每年須支付十五億的「減碳費」,消息傳出,引發業界一片譁然。業者多認為,政府行事應一切應依法,沒有法令為基礎,貿然實施,未來恐衍生出許多爭議。

 計畫推動台塑大煉鋼廠的台塑集團昨日指出,從未聽聞政府已開徵「減碳費」,未來若確定實施,台塑會研擬因應之道,目前不回答假設性問題。

 與大鋼廠同樣屬高耗能、高汙染的國光石化總經理邱吉雄指出,開徵「減碳費」攸關民眾權利,須要立法推動,否則會引起很多爭議。

 徵收「減碳費」須先解決二氧化碳排放權的計算問題,這仍存有許多爭議,不能說現在已享有排放權的人就擁有較多權力。

 他說,政府應設立合理的排放基準,超出才課稅或徵收「減碳費」,如果只讓那些二氧化碳排放量較大的舊廠,擁有較大的排放權,效能較高的新廠設立反而受阻,恐有「反淘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