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跟土地的故事】那天,我要把自己買回來(下)

苦勞網特約記者

2005年的8/17上午八點,你在那裡?是正準備離開家門去工作,還是正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家?在你離/回家的路上,東菱互助會的所有會員則是等著被「趕出家門」:九年前是不負責任的老闆跟無力保護勞工的政府,這次是得標準備套利的財團;上一次是老闆的惡意遺棄,九年後是法官、警察的強制驅離。

點交前幾天,一群平均年齡超過50歲的「失業勞工」忙著寫布條、將廠房裡頭的廢鐵堆疊在空地上,準備展開一場最後的抗爭。有人擔心會被抓起來、有人則是準備好被抓走:「我已經跟孩子說好,明天如果我被抓走,他們自己要照顧自己;」聽到陳麗絲這麼說,我心裡除了難過,卻也知道,她之所以膽敢跟公權力正面衝突,其實只是因為:

「媽媽沒有做壞事,是政府欠我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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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當天,法官帶著200多右警察、3台怪手,準備強力突破東菱大門,以及死守在門口、廠房裡面的工運團體及自救會會員。經過幾場不大不小的衝突,大約在下午四點左右,互助會在法院及得標人的壓力下,接受對方所提供的補償金,擇定兩週後搬遷。

從務實的眼光來看,這是場成功的抗爭,畢竟在毫無法律基礎的情況下,能在關廠九年後爭得補償,已是難能可貴。然而這也注定是場失敗的抗爭,畢竟對於那塊曾以青春血淚相守的土地,無論你再怎麼努力、真心地認定她就是「家」,在財團、老闆的眼中,那最多就只是「房子」。

如果不是因為我的邀約,陳麗絲絕少回到東菱這塊土地上。我知道,在抗爭結束後的2年多來,她儘量不經過新樹路,避免去回想起東菱的點點滴滴。「也許在外人的眼中,財團拿錢出來補償我們的退休金、資遣費,已經很好了。可是我真的覺得,自己是被錢給砸死了。」在工地監工的通融下,我跟她再度走進東菱。那位年輕的監工說,這裡很快就會蓋起整排的住宅。

「在跟買主談判的時候,他們從(每人)一萬塊開始喊價,每談一次就加一點,每談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想說自己為什麼被人家當成海蟑螂、這麼沒尊嚴,給人當成豬肉一樣討價還價?」我問她,為什麼在法院點交那天,她沒有跟其他人一樣因為害怕而哭泣?「我很憤怒,因為我要的不是財團的錢,我要的是法律規定應該給我的錢;政府真有能力就蓋一間工廠,讓我們能夠繼續工作,而不是讓老闆超貸脫產、消遙法外,最後還帶頭要來拆掉我們的家。」

在臨走之前,陳麗絲回頭又望了望空地、這片即將成為地產商的「物件」,「如果有錢,我也要來買一間。這樣我就可以真正擁有這塊土地,那怕只是一個小小的角落,可是感覺就像是把曾經失去的自己買回來,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財團只用幾十萬,就把我的青春、我的人生給買走了。」

陳麗絲有個小箱子,裡面裝著跟東菱有關的東西。我猜那裡頭也許有張照片、也許是塊門牌、或是一串鑰匙。我知道,我們這些失去家的人,各自都私藏著獨有的線索,讓它們在每個思念的時刻領著我們,進入那個曾經擁有的角落。

然後假裝大家只是去了別的地方,隨時都可以回來。(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