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小社論】
最近幾年大台北地區的房地產大幅飆漲,但是卻有一半的土地交易不用繳交半毛錢的土增稅,主要因為92年以後減半徵收3年期間的大量假交易,遺害很大;最根本的病根在土增稅以公告現值差額當稅基,和真實市價的差額落差太大。
我國土地交易免課所得稅之優惠,連對資本利得免稅的香港、新加坡都自嘆弗如。星、港都會先區分出財貨的屬性,到底是「一般性財貨」或是「資本性財貨」。專業買賣土地的建商所持有的土地不屬於資本財,是一般性財貨,出售土地的利潤就像一般企業出售存貨的利潤,屬於一般所得,不能享受資本利得免稅,課徵營所稅。
美國的資本利得享有較優惠的低稅率,而美國也會先區分資本的性質,專業的投資業者買賣有價證券,或建商買賣土地,所賺取的利潤屬於一般所得,和一般公司出售商品一樣,課徵一般稅率的所得稅,不能享受較低稅率的資本利得稅。
我國對資本利得採取毫無限制的免稅方式,變相鼓勵炒作土地、炒作股票,宣揚不勞而獲的價值觀,懲罰從事一般投資的企業,誤導社會資源,不但不能促進經濟發展,反而對國家經濟發展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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