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朱松/台中報導】
 台塑麥寮聚氯乙烯(PVC)廠,因被清查發現有氣體閥247個及法蘭638個元件,因未完成建檔及實施定期檢測,被雲林縣政府環保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的罰鍰,台塑麥寮廠昨(18)日正式收到該項處分函。

 為改善上述缺失,台塑麥寮的聚氯乙烯廠已重新委託廠商進行全廠設備元件建檔,依新建設備元件每季實施定期檢測,並將定期檢測作成記錄備查,以確保符合法規的要求。

 雲林縣政府環保局4月8日至18日委託祥威環境科技進行台塑麥寮聚氯乙烯廠設備元件清查,發現有氣體閥247個及法蘭638個元件未完成建檔及實施定期檢測,因而開單處罰。

 台塑麥寮聚氯乙烯廠今年5 月20日接獲雲林縣環保局的上述陳述函文,即提陳述意見回覆,說明該查驗認定未建檔的設備元件,係因麥寮聚氯乙烯廠,對法規解讀差異,致發生建檔的遺漏,且遺漏建檔的設備元件,非屬蓄意疏失,但台塑的陳述意見,未獲雲林縣政府的接納。

 因此,雲林縣政府環保局開立處分書,台塑麥寮PVC 廠,被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