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800萬勞工的「勞保年金」制度,目前在立法院和行政院是最熱門的話題,除了所得替代率、勞保費率及遺屬年金請領條件過於嚴苛外,還有一項條文對整體 勞工而言是極不公平且不當的,那就是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中第58條新增第5項有關勞保年金請領年齡逐步提高機制之規定:『第58條第1項老年給付之請領 年齡,於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第5年提高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以提高至65歲為限』,看似平凡的條文卻隱藏著對勞工整 體的不公平。
高雄市總工會林理事長明章表示,在大家高興著計算「展延年金」能多領多少的同時,卻忽略了條文中暗藏著老年年金請領年齡逐步提高機制之 規定,說詳細點,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通過施行後,真正能以「60歲」領到勞保年金的勞工僅限民國97年到101年之間滿
以圖表說明如下:
實行年(民國) | 老年年金
請領年齡 |
展延年金
請領年齡 |
備註 |
97年 | 60歲 | 65歲 | |
98年 | 60歲 | 65歲 | |
99年 | 60歲 | 65歲 | |
100年 | 60歲 | 65歲 | |
101年 | 60歲 | 65歲 | |
102年 | 61歲 | 66歲 | 41年次以後出生者需年滿61歲方可請領勞保年金 |
103年 | 61歲 | 42年次以後出生者需年滿61歲方可請領勞保年金 | |
104年 | 62歲 | 67歲 | 42年次以後出生者需年滿62歲方可請領勞保年金 |
105年 | 62歲 | 43年次以後出生者需年滿62歲方可請領勞保年金 | |
106年 | 63歲 | 68歲 | 43年次以後出生者需年滿63歲方可請領勞保年金 |
107年 | 63歲 | 44年次以後出生者需年滿63歲方可請領勞保年金 | |
108年 | 64歲 | 69歲 | 44年次以後出生者需年滿64歲方可請領勞保年金 |
109年 | 64歲 | 45年次以後出生者需年滿64歲方可請領勞保年金 | |
110年 | 65歲 | 70歲 | 46年次以後出生者需年滿65歲方可請領勞保年金 |
林理事長明章表示,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應公平對待,同為勞工請領條件
回應
Re: 高雄市總工會有關勞保年金請領年齡逐步提高機制新聞稿
請問這是真的嗎?
我48年次 年資28 年
如果我選年金制
請問我民國幾年才滿6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