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台灣資本在泰國的概況
根據表 13我們可以看到來自台灣官方的統計,自1952年以來,經過台灣政府核備前往泰國的投資共有三七五件,總投資金額則超過十二億美元。這兩個數字實在是偏低,尤其對比於來自泰國政府的統計。根據表14,自1959年以來,台商前往泰國投資共有一八六五件,總投資金額則超過一一八億美元。換句話說,泰國政府的統計遠遠超出台灣政府核備的數目,在件數方面將近五倍,在總金額方面則是接近十倍。
表 13. 台灣政府核備對泰國投資前十大產業統計表,1952至2006年
金額單位:美元千元
業別 |
件數 |
金額 |
平均每件投資金額 |
電腦、通信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
17 |
188,745 |
11,103 |
木竹製品製造業 |
38 |
187,112 |
4,924 |
紡織類製品製造業 |
46 |
135,848 |
2,953 |
批發及零售業 |
33 |
107,936 |
3,271 |
化學材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 |
31 |
93,061 |
3,002 |
食品、飲料及菸草製造業 |
24 |
85,461 |
3,561 |
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製造修配業 |
7 |
68,392 |
9,770 |
金屬基本工業及金屬製品製造業 |
18 |
60,755 |
3,376 |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15 |
50,345 |
3,356 |
金融及其輔助業 |
5 |
35,153 |
7,031 |
其他 |
141 |
212,577 |
1,508 |
合計 |
375 |
1,225,385 |
3,267 |
資料來源:台灣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相信這樣的情況不只發生在泰國,在中國大陸、東南亞及中美洲等台商投資集中的區域,台商實際投資的金額總是遠遠超出台灣政府核備對外投資的金額。原因主要有三:(一)台商沒有經過政府核備就前往海外投資,尤其是在開放對外投資的早期,政府監控鬆懈,所以就有很多「偷跑」現象的發生;(二)許多對外投資是在香港或加勒比海的小島等避稅天堂先設立子公司,再經由子公司前往第三地投資,於是就規避了必須向政府申請核備的機制,導致統計上顯示不出來;(三)若干投資案是以個人名義進行的投資,所以政府較難監控。
不過經由台灣政府的統計,我們還是可以發現在泰國投資台商的若干性質,例如:前十大投資產業集中在電子、木竹、紡織及批發零售業等,平均每件投資金額大約是三百萬美元,電腦相關產業的平均投資金額是最高的,超過一千萬美元。只是,對比於泰國政府的統計之後,我們發現,台商實際的平均每件投資金額也要比經政府核備的高出許多,達六三五萬美元,幾乎是核備金額的兩倍,或許有些台商在向台灣政府申請時少報、實際上的投資金額卻超出許多。
根據泰國政府的統計,台商投資泰國的最高峰是在 1995及1996兩年,也就是亞洲金融風暴的前夕。總體而言,台商總投資金額在泰國外資中排名第三,僅次於日本及美國。
表 14. 台灣在泰國投資統計表 金額單位:美元千元
年別 |
件數 |
金額 |
1959-1989 |
642 |
2,097,250 |
1990 |
144 |
782,700 |
1991 |
69 |
583,500 |
1992 |
44 |
289,900 |
1993 |
61 |
215,400 |
1994 |
88 |
477,500 |
1995 |
102 |
1,803,900 |
1996 |
66 |
2,785,200 |
1997 |
62 |
414,300 |
1998 |
69 |
253,600 |
1999 |
86 |
211,100 |
2000 |
120 |
437,410 |
2001 |
50 |
158,690 |
2002 |
41 |
62,930 |
2003 |
57 |
338,830 |
2004 |
53 |
268,530 |
2005 |
63 |
417,660 |
2006 (1月至9月) |
48 |
254,240 |
Total合計 |
1,865 |
11,852,640 |
資料來源: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
台灣的總投資金額在泰國雖然排名第三,但企業的平均規模偏小、雇用勞工數也不算多,根據表 15,台商投資案每年新增加的就業機會,僅佔全部外資企業新增就業機會中的二成不到。有趣的是,在1995及1996年台商投資泰國的高峰,台商新增加就業機會的比率反而降低了,是因為台資企業的投資轉向於更不勞力密集的產業嗎?這有待進一步的研究。
表 15. 泰國外資新增就業機會統計
年度 |
總計 |
所有外資 |
台資 |
|||
非農業部門的新增就業機會(包括本地資本) |
新增就業機會 |
佔所有新增就業機會的比例 |
新增就業機會 |
佔所有外資新增就業機會的比例 |
佔所有新增就業機會的比例 |
|
1988 |
620,000 |
210,140 |
34.0 |
37,110 |
17.6 |
6.0 |
1989 |
510,000 |
197,160 |
38.6 |
32,900 |
16.7 |
6.4 |
1990 |
460,000 |
189,263 |
41.1 |
26,034 |
13.7 |
5.6 |
1991 |
460,000 |
130,494 |
28.3 |
13,234 |
10.0 |
2.9 |
1992 |
470,000 |
80,289 |
17.1 |
4,812 |
6.0 |
1.0 |
1993 |
610,000 |
59,866 |
9.8 |
13,134 |
21.9 |
2.2 |
1994 |
620,000 |
49,464 |
8.0 |
8,792 |
17.8 |
1.4 |
1995 |
790,000 |
60,637 |
7.7 |
8,353 |
13.8 |
1.1 |
1996 |
670,000 |
99,780 |
14.9 |
7,764* |
7.8 |
1.2 |
說明: 1996年只計算1月至9月。
資料來源: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轉引自 Bunluasak 1998, p. 186.
(一)泰國台商的特性
除了投資金額及產業別之外,台商在泰國的投資是否有其他特性?我們目前沒有找到較新的研究,只有一份在 1995年作的調查提供了若干訊息,這份金融風暴前作的調查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參考。
表 16. 台資企業選擇在泰國投資而非其他東南亞國家的原因 (複選)
政治穩定 |
48 (73.8) |
種族和諧 |
48 (73.8) |
工資低廉 |
34 (52.3) |
對外資的優惠措施 |
24 (36.9) |
利於向第三地出口 |
17 (26.2) |
基礎建設良好 |
16 (24.6) |
當地政府不太干預 |
13 (20.0) |
文化相近 |
12 (18.5) |
內需市場有潛力 |
22 (33.8) |
總有效樣本 |
65 (100.0) |
說明:括號內為百分比。
資料來源: Chen 1995, p.208.
首先,為何選擇泰國作為對外投資的目的地?如表 16,在六十五個樣本中,各有四十八個、也就是超過七成的受訪者認為,政治穩定及族群和諧是最主要的原因,也就是說,雖然泰國的政變堪稱頻繁,但政權的更替似乎不影響經濟的發展,至少對台灣投資客來說沒有影響。接下來的原因分別是便宜的勞動力(百分之五十二點三)、泰國政府的投資優惠(百分之三十六點九)及泰國內需市場的潛力(百分之三十三點八)。
其次,在泰國台資企業多為台灣人掌握大部分股權,在六十個樣本中有三十二家為台灣人掌握全部股份,其餘十四家台灣人股份佔一半以上,僅有十四家的台灣人股份在一半以下。平均來說,台灣人佔的股份數接近八成。(見表 17)
如前所述,台灣的對外投資有時是以個人名義進行,所以,當問到在台灣是否有母企業時,在六十二個樣本中有十八家企業表示沒有,約佔三成( Chen 1995, p.175)。而在問到多久可以回收初期投入的成本時,調查顯示平均時間為五點二年(Chen 1995, p.181)。
表 17. 在泰台資企業所有權狀況
企業中台資持有比例 |
家數 |
少於五成 |
14 |
五成以上 |
14 |
全部台資 |
32 |
總有效樣本 |
60 |
企業中台資股份平均比例 |
79.2% |
資料來源: Chen 1995, p. 176.
雖然在泰國的台資企業中,台灣人擁有大部分股權,但長期待在泰國從事經營管理的台灣人卻不多,平均每家企業只有五名台籍幹部(見表 18)。在幹部職位中,台灣人多是擔任董事長及生產部門的管理,其他在財務、行銷及研發方面,大部分是由泰國當地幹部擔任。
表 18. 在泰台資企業的台籍幹部工作部門分布 (複選)
正副董事長 |
38 (82.6) |
財務部門 |
20 (43.5) |
行銷部門 |
17 (37.0) |
製造部門 |
32 (69.6) |
研發部門 |
11 (23.9) |
其他 |
7 (15.2) |
總有效樣本 |
46 (100.0) |
平均台籍幹部數目 |
5 |
說明:括號內為百分比。
資料來源: Chen 1995, p. 188.
而在經營管理的決策上,不同部門有略為不同的狀況(見表 19),在財務、行銷及研發部門,決策權主要掌握在台灣母企業,但在生產及人事上,在泰國的幹部(包括台籍與泰籍幹部)就有較大的決策權。
表 19. 在泰台資企業的決策機制依部門分
決策機制 |
財務部門 |
行銷部門 |
製造部門 |
人事部門 |
研發部門 |
台灣母公司作決策 |
21 ( 45.7) |
20 ( 43.5) |
7 ( 15.6) |
5 ( 10.6) |
24 ( 52.2) |
在泰台籍幹部聯繫母公司後作決策 |
10 ( 21.7) |
10 ( 21.7) |
12 ( 26.7) |
3 ( 6.4) |
7 ( 15.2) |
在泰台籍幹部自行決策 |
7 ( 15.2) |
7 ( 15.2) |
14 ( 31.1) |
22 ( 46.8) |
7 ( 15.2) |
當地幹部自行決策 |
8 ( 17.4) |
9 ( 19.6) |
12 ( 26.7) |
17 ( 36.2) |
8 ( 17.4) |
總有效樣本數 |
46 ( 100.0) |
46 ( 100.0) |
45 ( 100.0) |
47 ( 100.0) |
46 ( 100.0) |
說明:括號內為百分比。
資料來源: Chen 1995, p. 190.
三、訪談結果紀錄
以下所示法定最低工資,以訪談當時該省份的法定最低工資為準。當時匯率,一美元約等於四十泰銖、而一美元約等於三十二元新台幣,換句話說,一泰銖約等於零點八元新台幣。
(一)大同泰國公司 ( Tatung Thailand ) :打壓工會、缺乏工作權保障與管理的惡行
訪問時間: 2005年8月27日、9月9日及9月17日。
受訪者:共七人,三男四女,包括前後任工會理事長,年齡從二十九至四十歲,年資從六至十三年,學歷從九年級至大學。
工廠地點:位於曼谷東南方約二小時車程的春布里府( Chonburi),法定最低工資每天一六三泰銖。
公司歷史:大同為台灣一歷史悠久且知名的家電企業(關於大同的歷史及在台灣的勞資關係,參考 Tsai 2006), 公司網頁: http://www.tatung.com/ 。大同在泰國曾經有三個相關投資事業,分別是:大同泰國、富士電化大同泰國及大同電線電纜泰國。大同泰國是大同的直接投資且為獨資,成立於1989年。
主要產品:彩色電視機及電腦顯示器等。
1. 勞動條件基本狀況
( 1)工資。在泰國,製造業部門根據人員不同、通常有兩種敘薪方式:其中一種稱直接人員,就是生產線上的操作員,為日薪制;另一種為間接人員,即辦公室文職人員或技術員,為月薪制。日薪制人員每月的給薪日是二十六天(例假日不給薪),薪水每兩個星期發一次;而月薪制人員的薪水是包含例假日工資的。2005年8月,大同泰國有二六四名直接人員及一四五名間接人員。
僱傭形式 |
正式員工 |
|
女性 |
男性 |
|
數目 |
359 |
50 |
工會會員數 |
100 |
2005年時春布里府的最低工資是每天一六三泰銖,所以,對日薪制員工來說,每月最低工資是一六三泰銖乘以二十六日等於四二三八泰銖。工會告訴我們,日薪制員工的平均月薪大約是四九九○泰銖,比最低工資稍高,這在外資企業來說算是低的。除了基本的月薪之外,日薪制員工還有技術津貼、環境津貼、夜班津貼及全勤等獎金。月薪制員工的平均月薪大約是一四五泰銖乘以三十日,不過他們有比日薪制員工更高的津貼金額。有年終獎金但是不多。
( 2)工時與輪班制。正常週工時是四十八小時。以往曾經為兩班制,但最近因為缺乏訂單,只有常日班。正常工作日是每週六天、每天八小時,但公司把週工時集中在五天,所以每天的正常工時超過八小時。
( 3)性別分工。在全部的四○九名員工中,只有五十名是男性。跟女工比較起來,男工普遍為接受較高教育(高等技術學校)的技術工人,如維修機台與現場領班等,是月薪制員工;而女工通常只有九年級學歷(相當於國中畢業),是現場操作員。所以男工的薪資無疑高出女工許多。而雖然大部分員工是女性,但多數工會幹部、包括前任及現任理事長卻都是男性。據反應,主要的台灣負責人張振輝有嚴重的性騷擾問題,尤其是對辦公室的女職員。
( 4)勞工安全衛生。工會會員表示,機器狀況還可以,公司根據法令提供每年一次的員工健康檢查。但其他方面就很糟,例如:油品與有機溶劑沒有妥善保存、暴露在空氣中;物質安全資料表的記載不夠清楚;升降梯常故障;火災警示器亂響;電線老舊,工人有時會因為漏電問題被電擊;洗手間不夠及逃生門被上鎖等等。即使女工佔大部分且以前有夜班工作,但工廠內沒有任何宿舍。
2. 缺乏工作權保障與打壓工會
1997年時公司試圖更改獎金制度、提高領取獎金標準,形同實質減薪,引起工人反彈、提出爭議,使得公司暫停此政策。但1998年公司故態復萌,又想執行。工人因而於1999年開始組織工會,至2000年3月成功完成工會立案手續。因此,我們只知道2000年後的員工數及工會會員數變化,詳如下表20。
表 20. 大同泰國公司歷年員工數及工會會員數變化
年份 |
2000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08/27 |
2005 09/17 |
員工數 |
2,000 |
3,000 |
不詳 |
700 |
409 |
325 |
會員數 |
50 |
2,000 |
不詳 |
不詳 |
100 |
不詳 |
備註 |
工會成立;公司雇用工會打手,該年九月份工會 15名理監事全數被開除,三個月後在該省政府介入下,讓工會理監事全員復職。 |
公司業務繁榮期,也是工會組織高峰期。工會幹部來自生產線領班,容易招收勞工加入工會,會員成長快速。 |
開始資遣工人,以原料不足為由,片面宣布停工,僅給付半薪。許多工人受不了自行離職。引起法院介入,行文要求公司不得臨時停工,若停工須與工人協商並給付全薪。公司並宣稱生產線將轉移至中國大陸。 |
將前任工會理事長提請法院要求資遣。訴訟期間長達半年,期間禁止其進入工廠。最後他被逼接受離職。 |
故技重施,資遣工會會員與幹部,並且將工會理事長與一位不接受資遣的理事提請法院要求加以資遣。 |
資料來源:大同泰國工會。
當工會成立之後,公司旋即雇用一位泰籍的工會打手,將理事會全員開除,後因為泰國法令中有對工會發起人的保障,公司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同意工會理事全員復職。但公司對工會的打壓仍然持續,管理幹部對工會表示:台灣老闆不喜歡工會,公司將工會幹部調職、拒絕他們加班,並且監視他們的行為、不讓他們跟一般員工交談。 2002年是工會組織率的高峰,幾乎所有的正式員工都加入了工會,當時由於訂單充足,公司甚至在二千名正式員工外還另外雇用了一千名短期契約工,短期契約工是按最低工資以日薪給付,沒有任何獎金。
2003年開始,公司施壓要求工人接受資遣,資方說:顯示器生產線要移到中國去了。依照泰國法律,資遣工人必須至少在一個給薪週期前告知(如果是日薪制的工人,就是兩週前;如果是月薪制工人,就是一個月前)。但是大同公司從未遵循此項規定,實際做法是,公司告訴課長該部門要資遣幾個人,然後該課長挑選人選並將名單送交人事經理,人事經理看過並同意之後,就把工人叫到辦公室去領法定資遣費,馬上離開公司。
2004年,開除工會幹部的事件再度發生,15名理監事會幹部全員被資遣。但當時工會理事長Somsak同時也是勞資會議的勞方代表,根據法令,如果工會幹部同時也是勞資會議的勞方代表,那公司就必須取得法院的許可方可進行資遣。而公司也向法院提出了申請,訴訟期間,公司不准Somsak進入公司,本來還想只給他半薪,經過他抗爭之後才發給全薪。Somsak曾要其他工會幹部拒絕資遣、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大家都以訴訟耗時費力而放棄。
在法庭上,法院人員要 Somsak自行與公司協商。後來,他們建議Somsak接受公司提出的資遣金額離職,理由是公司即將關閉遷移至中國,如果Somsak不同意,公司大可以在關廠之後只給Somsak法定的資遣費,而當時公司卻提出了兩倍的金額。最後,在其他幹部已經接受資遣、而法院也不支持他的情形下,Somsak只好也接受資遣。
2005年5月,工會理監事會改選,到了9月,七名理監事中已經被資遣了四名、五名候補理監事中已經被資遣了二名,剩下的三個候補理監事不敢遞補出任幹部。現任的理事長Chanet面臨了跟前任理事長Somsak一樣的處境,他同時也是勞資會議的勞方代表,所以公司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請要資遣他,且公司不讓他和另一名拒絕接受資遣的幹部進入現場,只把他們放在一間空房間中監視他們的行為,意圖逼使他們向公司低頭同意離職。
根據法令,理監事會必須有超過名額半數的成員參與才有法定效力,而當時幹部卻不到一半、候補人員也不敢遞補,根據法令必須召開大會補選。但 Chanet擔心他如果召開大會,公司會採取更激烈的方式來攻擊工會,到時工會將完全瓦解。Chanet說工人已經不想在這樣的公司繼續工作下去,大家都想被資遣然後去找下一個工作,以致工會難以發動任何力量。
據我們在 2006年8月詢問泰國勞工團體所得到的消息,大同泰國公司雖然僅維持很小的規模、但仍然在營運,並沒有如他們先前所說要移到中國去。工會一樣持續在艱辛中掙扎。
3. 管理方式
大同泰國公司的董事名單只有五名、都是台灣人,而其中常駐在泰國的通常是張振輝,泰國的員工稱他為副總,他負責大同泰國的日常運作。除了張振輝之外,工廠中尚有數名來自台灣的高階管理人員。工會成員還提到,工廠中有一些來自中國的勞工,他們或許是來學習技術轉移。
根據工會成員的描述,台灣籍經理的管理方式是非常惡劣的,他們看不起泰國人,經常對他們大吼大叫,用腳指人、這在泰國是非常不敬的待人行為,有時並有肢體暴力的行為。工會幹部一致指認張振輝應該為打壓工會及管理的劣行負大部份責任,尤其是對女員工的性騷擾。工會曾要受害者提出申訴,但沒有人敢提出,因為她們都怕會丟掉工作。許多員工也都提到,張振輝有嚴重的貪污問題,並要員工去幫他做他私人的事情,例如幫他清理房子。
從 2003年開始,以顯示器生產線要移到中國去為理由,公司施壓要求工人接受資遣。尤其是年齡超過三十五歲的工人,常常被施壓,管理人員會說:「你太老了,做不動了。」(You are too old, not active!)
根據大同公司 2006年度的年報,張振輝已經不在大同泰國公司的董事名單上,而他在大同泰國的副總職位也被取代了。
4. 工會
泰國的工會跟台灣一樣,大部分是廠場工會,所以,會員數都不多、資源都相當有限,泰國資方甚至很少提供辦公室給工會使用。在這種情形下,較自主的工會當然會傾向於結成聯盟來增加力量,大同泰國工會便加入了「東部灣區工會中心」( Eastern Seaboard Trade Union Center),這個區域性聯盟由曼谷東南方數省的自主工會組成,因為這些省份位於曼谷海灣東邊而命名,這些工會合力租了一棟三層透天厝當作合用的辦公室,並在例假日時利用此中心舉辦勞教等活動。「東部灣區工會中心」是「泰國勞工團結工作委員會」的成員。
(二)富士電化大同泰國公司 ( FDK-Tatung Thailand) :以關廠作收
訪問時間: 2005年9月18日。
受訪者:共三人,皆為女性,年齡從三十至三十五歲,年資從十至十二年,學歷從九年級至高等職業學校。
工廠地點:同樣位於春布里府,法定最低工資每天一六三泰銖。
公司歷史:富士電化大同泰國公司是大同與日資富士電化於泰國合資的企業,成立於 1991年。
主要產品:電視機、電腦顯示器、小型家電與供應大同泰國及韓資三星的電子零件。
1. 勞動條件的基本資訊
在 2005年9月底關廠前,富士電化大同泰國的雇用勞動力狀況如下表:
僱傭形式 |
正式員工 |
派遣工 |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
數目 |
216 |
54 |
5 |
25 |
工會會員數 |
193 |
0 |
0 |
|
平均薪資 |
7,000泰銖/月,如果加班則可到達10,000泰銖/月(包括全勤) |
春布里府最低工資 =163泰株/天 |
大部分正式員工為女性;而大部分派遣工則為男性,他們大多在鍋爐等高溫工作場所作業。正式員工的平均薪資大約為每月七千泰銖,如果再加上加班則可到達每月一萬泰銖,幾乎是大同泰國公司工資的兩倍。除了基本薪資之外,正式員工還有其他獎金如全勤、醫療補助及年終兩個月薪水等。派遣工的薪資則是依照最低工資按工作日數發放。
工時及輪班制:在模具及鍋爐部門是兩班制,早班從早上八點至下午五點,晚班從晚上八點至早上五點,每週輪調一次;其他部門都只有常日班,從早上八點至下午五點,如果加班就至晚上八點。正常工時是每天八小時、每週四十八小時,如果旺季加班時則每天工作十二小時。
勞工的年齡在二十八至三十五歲間,平均年資超過八年。
2. 關廠與工會的回應
工會是在 2000年7月成立,工會剛成立時,公司亦曾開除了名工會幹部,但同樣地,因為法令對工會發起人的保障,兩人回到了原來職位,此後公司就與工會保持良好的互動關係。在工會成立前,公司的勞動條件有些不好的地方,工會成立後便得到了若干改善。
根據工會的說法,在富士電化大同泰國公司,日本人管經營而台灣人管帳務,基本上勞動條件及勞資關係比較像日資企業而不是台資企業。工會認為他們的勞動條件比不上汽車業工廠,但比大部分電子業工廠都要好。
數年前,日籍經理曾告訴工會,因為公司在中國也有工廠、而且中國的薪資水準比泰國低,公司有把泰國生產線遷移至中國的計畫。 2005年7月14日,公司宣佈將在九月底關廠,員工將可依法得到資遣費。工會對於關廠的宣布覺得有點來得太快,但是接受了這一個事實。
表 21. 富士電化大同泰國工會成立前後的勞動條件比較
工會成立前 |
工會成立後 |
日薪制,按年資計薪 |
月薪制 |
全勤獎金提高(從 250泰銖/月、提高至650泰銖/月) |
|
較高的特休未休獎金 |
|
伙食費部分補貼 |
伙食免費 |
只有社會保險 |
附加人壽險 |
儲蓄基金制(每月從薪水中扣除 3%作為個人儲蓄基金,公司再追加3%作為鼓勵,如果員工自行離職只能得到自己的3%,如果退休或被資遣則可以得到全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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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10,000泰銖的員工家屬醫療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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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了解工會的處境,而且他們覺得工會成立後勞動條件改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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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與公司維持著良好的互動關係,日籍經理常來徵詢工會的意見。 |
資料來源:富士電化大同泰國工會
富士電化大同泰國工會也是「東部灣區工會中心」的會員工會。
(三)聯界電子泰國公司 ( Linkworld Electronics Thailand) :沖壓職災的惡夢工廠
訪問時間: 2005年11月3日。
受訪者:二人,皆為男性。
工廠地點:位於春布里府,法定最低工資每天一六三泰銖。
公司歷史: 聯界電子網頁: http://www.linkworld.com.tw/ 。泰國公司成立十年。
產品:電腦週邊產品。
僱傭形式 |
正式員工 |
數目 |
大約 1,000(男女比例三比七) |
平均薪資 |
日薪制現場勞工日薪大約 174泰銖,如果沒加班每月約5,000泰銖,如果加班約7,700泰銖;月薪制技術工月薪約11,000泰銖,加上加給可達18,000泰銖。日薪制每2週發薪一次。 |
工時及加班:正常工時八小時,常加班至十二小時。
輪班制:二班制。
其他福利:績效獎金每月三百至五百泰銖,沖壓部門危險加給每天十至四十泰銖,年終一個月。技術工的薪資相對較高,但隱含著相當大的安全衛生風險。
勞工安全衛生:職災問題相當嚴重,個人防護具不足,公司常取消機器的自動防護功能以讓勞工加速工作。尤其是在沖壓部門,有勞工職災失去左臂、另一位因鐵屑刺入眼睛導致一眼失明,皆只獲得二萬泰銖的公司補償(及另外的社會保險補償),近年來至少有十件類似的重大職災案發生,大部分職災者在接受治療後,公司仍讓他們在原職位工作,職災工人因無法勝任原有工作,往往被逼自己辭職。眼部受傷者即因無法好好休息而導致失明。只有少數個案因當事人堅持自己的權益,而得以獲公司安排轉調其他工作、繼續在廠中工作。
管理方式:所有經理階層都是台灣人,有些中階管理是大陸人。受訪者對公司管理方式的評語非常差,認為公司毫不關心員工的權益。無工會。
圖 6. 聯界電子的職災勞工
攝影:柳琬玲
(四)泰達電 ( Delta Electronics Thailand) :派遣、外包與潛在的安全衛生危機
訪問時間: 2005年9月6日、9月26日及10月23日。
受訪者:共六人,五女一男,包括工會理事長,年資三至十三年,年齡二十四至三十六歲,教育程度九至十二年級。
工廠地點:第一、二、三、五廠集中位於曼谷南郊北欖府( Samut Prakan) 的Pang-Poo工業區,分別生產電腦螢幕、變壓器、唯讀光碟機(CD Rom)與電源供應器。第六廠為新廠, 2003年 於曼谷東郊的北柳府(Chachoengsao)的Wellgrow工業區設立,生產電腦外殼與小型風扇。該區 法定最低工資每天一八一泰銖。
公司歷史:台達電是全世界最大的交換式電源供應器供應商,公司網頁: http://www.delta.com.tw/ 。台達電獲得《遠見雜誌》2005至2007連續三年的企業社會責任獎分組首獎,並得到2007及2008年《天下雜誌》的企業公民獎大型企業第二名。台達電在泰國的投資稱為泰達電,最初建立於1988年,公司網頁: http://www.deltathailand.com/ 。
根據泰達電發布的泰文新聞資料,該公司近年仍積極進行擴廠計劃,除了於 北柳府 投資設立新廠、集團擴充,並積極進行國際併購(如歐洲的 Ascom Energy Systems)與進軍歐洲市場的規劃,試圖將其產品主力的電源供應器,由由低階轉變成為較為高階產品,以擴大市佔率;並且將把原有的高勞力密集性的低階技術,外包的其他省份的小工廠中去作。在產品線上也打算走多元路線,將原本的電腦週邊零件生產線逐漸改為電信通訊與汽車電子相關零件的生產,以對應近年來電腦零組件價格跌落的問題。
該公司也操作多元的國際貨幣持有政策以避險,以 1997年為例,由於亞洲金融風暴發生,該年度的市況慘澹,但是該公司運用持有的美元部位賣出套得巨額利潤,匯兌利得就有三十七億餘泰銖。根據公司自行公佈的年度損益簡表,該公司2002至2004年的年度淨利分別為三十三億二千三百萬、十八億九千六百萬與十二億二千八百萬泰銖。顯然1997年在泰國遭逢金融風暴導致全國經濟幾近破產的同時,台達電光匯兌得利就比之後任何一年的年度淨利還要多出許多,簡直可以大發國難財來形容。
1. 勞動條件基本狀況
工人總數為一萬六千人,其中二千七百人為派遣工,故正式員工數為一三三○○人。正式員工中,採按日計酬的日薪制員工為五千三百人(每二週發薪一次),加上亦屬按日計酬的派遣工,則日薪工人共八千人。八千名月薪制的員工,大多為白領職員、領班與工程師。日薪制的基層操作員大多為女性員工。如下表:
僱傭形式 |
正式員工 |
派遣工 |
總計 |
||
日薪制 |
月薪制 |
男性 |
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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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目 |
5300 |
8000 |
100 |
2600 |
16000 |
加入工會比例 |
97% |
14% |
0 |
0 |
6400 |
薪資 |
起薪 181泰銖/天*22天/月 |
191泰株/天*22天/月 |
|
日薪制勞工,剛入廠時以當地區的最低日工資一八一泰銖為底薪,以一個月有二十二日的正常上工日來計算(週休二日),加上全勤獎金五百泰銖 /月、食物津貼十二泰銖/天、生活津貼十二泰銖/天,總得約五○一○泰銖/月之譜。如果加計每年依考績調薪六至十泰銖/天不等,以及當月加班費,我們訪問到的女性日薪正職員工中,有年資三年、月工資七千泰銖的;也有年資十三年、拿月工資七千六百泰銖的;男性日薪員工的薪資似乎略高於女性,一個年資六年、日薪資二一六泰銖的基層作業員,其月工資加計加班費與其他津貼可以達九千至一萬泰銖之譜。至於派遣工,則僅以一九一泰銖/天為計價,無其他獎金、年終或調薪可言。月薪制員工則由於大多為白領、管理職或技術性勞工,待遇普遍較優,月薪在一萬泰銖上下。公司提供優惠的存款利率鼓勵員工參加公司舉辦的儲蓄活動。
在輪班及工時方面,分為常日班及二班制:常日班每天工時八小時四十五分;二班制每二週輪一次,每天工時加上加班一點五小時,可達十一小時,輪班津貼夜班每天五十泰銖。
從 1998年開始,泰達電將部份製程大量外包到多達三十四家外包廠,由泰達電將原料送到外包廠加工成半成品,再運回本廠完成最後組裝。這些小型工廠散布在全國各省,從東北部鄰接寮國邊境到泰國南部的省份,都有泰達電外包廠的蹤跡。公司會每個月派出品管員到外包廠去作品質檢驗的工作。
2. 安全衛生
2002年春天,泰達電發生一個嚴重的廠房倒塌意外,該廠懸掛著沉重的空調設備的天花板橫樑突然倒塌。時值夜班工作時間的凌晨,作業中的工人逃離不及,造成嚴重傷亡。根據報載,傷亡人數為七死五十傷,但有勞工表示實際上傷亡人數更多,是公司掩飾了真相,而且勞工表示,公司實際的補償並不如原先所宣稱的。該事件震驚泰國社會各界,事後調查得知事故起因於建廠時偷工減料,結構安全性不足導致。
平時,現場作業工人容易發生的工安問題,為化學藥劑引起的皮膚過敏,忍受不了的工人,往往自行離職了事;公司的年度健檢,依照法令每年進行二次,但所檢查項目為最陽春簡單的聽力、身高及體重等,如果工人希望進一步作抽血或 X光檢查就須自行付費。而工會至今沒有設立安全衛生部門,似乎對於工安問題並未有特別的重視與著墨。
3. 管理方式
台籍經理對本地勞工經常有言詞上的羞辱,以展示其權力上的優越感。公司曾一度對打卡機作手腳,將打卡機的時間調快數分鐘,以「盜取」工人的時間,此問題後經工會發現,介入監督,問題已經改善。另外,公司要求工人加班從不於前一天告知,都是當天下午要求工人延後下班,雖說加班費都照章給付,但造成工人無法自主安排下班後的其他活動與家庭生活,工人為了保住工作,只能默默承受,敢怒而不敢言。工廠內多處裝設監視器,隨時監視工人的廠內行為,限制工人上廁所與喝水的次數與時間,對工人造成恫嚇作用。
4. 工會
該公司五個廠隸屬於同一個工會,會員數有六千四百人,涵蓋了百分之九十七的日薪工人與百分之十四的月薪工人。為何正式員工萬餘人的工廠中,只有六千多人加入工會呢?幹部的說法是,因為經理階層被排除在工會會員資格之外。另一個原因是,工會將為數二千七百名的派遣工也排除在工會會員資格之外了。
工會自 1993年成立至今十三年了,期間曾發生理事長貪污舞弊導致工會重組。目前主要的例行事項是跟公司談判年度調薪與年終分紅;雖然工會與公司之間訂定了團體協約,但年度調薪與年終分紅仍需要依據年度盈餘年年談判。另外,工會近來特別關注交通車的安全問題,針對總數一八三輛的交通車,理事會中增設一個巴士檢查委員會,每天固定查核車子輪胎以及司機酗酒問題。
對於前述公司大量採用外包廠的問題,有的工會幹部擔憂長久下來將對員工的工作權造成擠壓;但是也有工會幹部認為,外包廠有助於公司減少成本,並且這屬於公司經營管理的範疇,工會無需置喙。工會理事長認為,工會只要照顧好公司現有正式員工的工作權,確保不要發生不當解雇的問題就好。
由於公司長年使用相當數量的派遣工,有的人已經為泰達電工作了三年以上,亟思轉成正式員工卻不得其門而入。 2005年部分派遣工自行發起線上抗議,逼使公司同意,資深的派遣工可以跟公司申請成為正式員工。由於派遣工皆非工會會員,故此勞資爭議工會並未插手,持觀望態度。
工會與公司在攸關勞工權益的協調上,並不容易。這除了顯現在年度調薪與年終分紅的團體協約事項上,往往須經三至四輪的反覆談判才能定案之外,也顯示在工會幹部的操守問題上,易被資方抓住把柄。工會幹部坦言,工會內部也有資方的眼線,隨時將理事會或會員的特定行為向資方打小報告,一旦被資方點名作記號,資方往往可以藉故懲罰,或甚至如果抓到幹部有虧空工會公款的行為,以此名義加以開除。對於積極協調工人權益的幹部,公司會以各種名義向法院提出資遣之訴,將之掃地岀門。凡此種種,顯示工會幹部也處於高度白色恐怖的壓力之下,難以積極爭取會員權益。
工會加入區域性的工會聯合 Pang-Poo Industrial Estate Group of Unions及總工會Labour Congress of Thailand。
(五)光寶科技泰國公司 ( Lite-On Electronics Thailand) :以彈性雇用來防止勞工組織工會
訪問時間: 2005年9月10日。
受訪者:共二人,皆為女性派遣工,年資一點五至二年。
工廠地點:曼谷北郊的巴吞他尼府( Pathum Thani)(法定最低工資每天一八一泰銖)。
公司歷史:光寶為台灣光電大廠,公司網頁: http://www.liteon.com/ ,泰國投資開始於1989年。光寶獲得《遠見雜誌》2005至2008連續四年的企業社會責任獎,並在2007年《天下雜誌》的企業公民大調查中名列大型企業第十六名,2008年更晉升為第四名。
主要產品: IC組裝、digit lamb。
廠內勞工狀況:
僱傭形式 |
正式員工 |
派遣工 |
||
性別 |
女 |
男 |
女 |
男 |
數目 |
231 |
57 |
1,172 |
288 |
平均薪資 |
起薪 186泰銖/天 |
181泰銖/天 |
派遣工每天薪資一八一泰銖,採三班二輪制、每二週換班一次,每作四天休二天、每天工作十二小時。全勤每月津貼二四○泰銖,房屋津貼每月二千泰銖,夜班津貼每天二十五泰銖,伙食津貼每天十三泰銖,環境津貼(高溫)每天五泰銖,總加之後月薪大約七千四百泰銖,如果加班可達八千泰銖以上,但今年以來從未加班過。派遣工工作滿二年之後,可以轉為正式工。
安全衛生:工人被機器切斷手指的事時有所聞,過去一年半以來至少有三件。工人除了社會安全制度的給付之外,得不到任何來自公司的補償,並且必須離職。契約工做滿一年後應有健康檢查,但二名受訪者皆還未輪到安排健康檢查。
管理方式:大約十名台籍幹部,包括人事部門及現場的工程師,很少與泰籍工人互動。工人過去曾有二次組織工會的紀錄,但發起者都因遭受公司資遣而導致工會難產。光寶曾將另一個有工會組織的廠出售而另外設新廠、以規避工會,此廠大量雇用派遣工,也是與防止勞工組織工會有關。
(六) CKL
訪問時間: 2005年9月7日及9月30日。
受訪者:五人,二男三女,年資五至十三年,年齡二十六至四十歲,教育程度十二年級及大學畢業。皆為工會會員,其中男性為工會理事長。
工廠地點: 曼谷以北二小時車程的大城府( Ayutthaya),邦芭茵(Bang Pa-in)高科技工業園區內 (法定最低工資每天一五二泰銖)。
公司歷史:公司於 1991年成立,CKL五年之前為光寶的投資,後來賣給三個分為來自台灣、香港與中國大陸的合資者,由三個投資者的姓氏各取第一個字母組成公司名稱CKL。公司在中國另有投資。
產品:印刷電路板
廠內勞工狀況:
僱傭形式 |
正式員工 |
派遣工 |
|
性別 |
女 |
男 |
女 +男 |
數目 |
669 |
100 |
|
平均薪資 |
每月底薪約從 5,000泰銖起跳,如果加班可至9,000或10,000,正式員工全部為月薪制,每兩週發一次薪。 |
月薪 3,600泰銖約等於日薪180泰銖。 |
員工中女多男少。正式員工年紀多在十八歲至二十九歲之間,教育程度多為九年級(國中畢業),派遣工則可能大至四十五歲。派遣工原來三個月一簽,而且是原班人馬繼續作,後來工會要求連續工作超過一年應該成為正式員工,於是公司改成每個月一簽。派遣工與正式員工沒有工作差異,生產線上混著作。
工時與加班:工時均為四十八小時,以前是工作六天、每天八小時,後來工會要求改為工作五天、每天九點六小時,分早晚兩班制,每兩週換一次班。平常每天加班一小時,每年十至十二月為旺季,每天約要加二點五小時的班。加班工資以時薪乘以一點五,假日工資乘以二,假日超過八小時乘以三。日班津貼每天五泰銖、夜班津貼三十五泰銖。輪班:兩班制。
其他福利:兩個月年終。全勤獎依連續時間,從五百至一千三百泰銖不等。工會要求公司為勞工成立信用合作社,工會並參與運作。如果員工加入,每月扣薪水的百分之三進戶頭,期滿五年之後,勞工可領取公司補貼的加倍金額。有交通車、人壽險,餐廳米飯免費、每餐配菜另付十七泰銖。
管理方式:台灣老闆常常來工廠,但實際營運交給泰籍經理階層來管理。管理階層經常以禁止加班來威嚇員工。安全衛生問題:有定期健康檢查,但工傷事件不少,通常為手指割傷,沖壓部門較容易造成手部壓傷。
工會歷史:工會成立於 1994,六六九名員工中,四六九名是會員。勞工認為,當初光寶是為了躲避工會,才把工廠賣掉,而另外成立一家無工會的新廠。工會加入化學工會聯合會(Chemical Workers' Union Alliance)。團體協約兩年一簽。公司會以個別調職方式逼迫積極的工會幹部自己辭職。
(七)北川工業泰國公司 ( Kitagawa Electronics Thailand) :高比例的彈性雇用
訪問時間: 2005年9月4日。
受訪者:一人,女性,三十多歲。
工廠地點: 曼谷以北二小時車程的大城府( Ayutthaya),邦芭茵(Bang Pa-in)高科技工業園區內 (法定最低工資每天一五二泰銖)。
公司歷史:北川工業是一間日資的跨國企業,泰國廠成立五年多。雖然公司登記的董事長與總經理是日本人,但根據員工口述,她們的大老闆之一是台灣人,他每年會到泰國拜拜順道轉來工廠視察一次。工廠中有兩個經理也是台灣人,並且工廠中的泰籍領班粗通國語;負責進用契約工的人力仲介,也是粗通泰語的台灣人。經查,台北確實有一間由日資百分百投資的國際北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Kitagawa Industries Taiwan ),其董事會皆為日商英泰茂株式會社的日籍法人代表,只有一名身兼總經理的林敏聰為台灣人。
主要產品: 生產各式開關,為電子業。
廠內勞工狀況:
僱傭形式 |
正式員工 |
短期契約工(暑假工讀生) |
派遣工 |
|
性別 |
女 |
男 |
女 |
女 |
數目 |
36 |
4 |
13 |
30 |
這家企業所雇用的員工中,彈性雇用的人數比正式員工還多。受訪者為一名中年派遣工,據她的觀察,正式員工只要到了三十五歲就會受到主管壓力,認為她們年紀大了,應該離職;藉此,公司讓年輕的學生工可以轉任成為正式員工。故正式員工的平均年齡約為二十四至二十七歲,但派遣工均為三十五歲以上的中年婦女,兩者以不同顏色的制服為區別,所作的是一樣的生產線工作。
正式員工每年度有調薪,但是派遣工的日薪是固定的、沒有加薪,也沒有底薪以外的津貼,故雖然乍見之下其日薪是高於正式員工的,但是整月下來,契約工的收入仍較正式員工為低。以表格詳列如下:
|
正式員工 |
一年期 派遣 工 |
底薪(皆為日薪制) |
140泰銖/天,每月工作22天(週休二日),所得底薪為3,080泰銖/月,兩週發一次薪 |
160泰銖/天,每月工作22天(週休二日),所得底薪為3,520泰銖/月,兩週發一次薪 |
津貼 |
全勤獎金 300泰銖/月 每月加給 1,000泰銖 |
0 |
抵扣社會保險保費與稅金 |
100泰銖/月 |
100泰銖/月 |
月收入(不記加班費、不請假之下) |
4,280泰銖/月 |
3,420泰銖/月 |
由於派遣工僅為一年期,期滿就失業,要續約須重新應徵與面試,沒有工作權保障可言。在公司的訂單不足,沒有工作的日子,台籍仲介會將派遣工載到外面的工廠去工作。以來自外地、與先生一起租房子住在工廠附近的受訪者為例,她每月負擔的房租為二千泰銖,她淡淡地笑著說:「我賺的錢,扣掉房租跟通勤上班的交通費,就所剩無幾了」,等於她自己雖有薪資收入,但生活費開銷仍然需要由其丈夫的收入來支應。
工時與加班:正常工時每天八小時,平日加班一小時。周休二日。
輪班制:一班制。
其他福利:派遣工無任何福利、也沒有健康檢查。
管理方式:廠中有二名台籍經理,派遣工的仲介也是台籍人士。
說到工廠中的管理模式,因為受訪者以前在美資企業工作過(後來因老闆易手而被資遣),跟之前的工作經驗相比較,受訪者覺得這間工廠對待工人是嚴苛的,這體現在經營者從不關心工人的需求,只關心產品的良率;也體現在工廠總是無所不用其極地欺詐工人,曾發生未依照面試時所談的價錢起薪,與侵占工人所繳社會保險保費的事情。
當訂單不足時,台籍仲介會用交通車將派遣工整車載出去其他工廠去工作。正式員工呢?由於是日薪制工人,逢事、病假與停工日就沒有薪水可拿,無法忍受低收入而放棄年資另覓他職者所在多有。這麼惡劣的情形,為何卻沒有工會組織呢?過去曾有工人試圖組織工會,但因為工會發起階段就被經理發現,工人領導者被開除,自此,沒有人敢再作此嘗試。
安全衛生:工廠中最難以忍受的是高噪音問題,工廠提供的護具不足,有的工人得自掏腰包購買耳塞。
(八) Yuan-Ta
訪問時間: 2005年9月17日。
受訪者:一名女性,高專畢業。
工廠地點:曼谷東南方的羅勇府 Rayong Province(法定最低工資每天一五三泰銖)。
公司歷史:公司成立三年。
產品:揚聲器零件。
廠內勞工狀況:
僱傭形式 |
正式員工 |
|
性別 |
女 |
男 |
數目 |
170 |
30 |
平均薪資 |
日薪為 160+75,乘以二十五天,約為月薪6,000泰銖,七十五泰銖是高級職業學歷的加給,基本薪資隨最低工資調整。每月發薪一次。 |
工時及加班:每天工時八小時,平日每天加班三小時,旺季(七月中以後至年末)常至四小時,加班費每天七十五泰銖,假日加班加倍,假日加班超過八小時三倍。強迫勞工超時加班,每日工時十二個小時以上,每月僅休息一日。受訪者接受訪問時剛下班,臉色極為蒼白。
輪班制:兩班制,每週換班一次。
其他福利:全勤每月七百泰銖,伙食津貼每天十泰銖,房屋津貼每天十泰銖,年終獎金二十六天,但如果有請假會被扣點扣掉年終。
管理方式:共十一個部門,每個部門都有台籍管理人員。二年前有二個員工向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訴,結果被逼辭職。無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