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故基於維護國家保障人權之使命,不容任何公權力之執法者以非法暴力手段戕害國家保障人權之宗旨。

二、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之調查員於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以暴力手段對依法執行辯護人職務之曾文杞律師造成身體傷害,此種踐踏人權漠視國家法律之行為應受國家法律制裁。調查局於事件發生後,不僅未檢討錯誤反而百般掩飾並捏造不實內容,亦應同受社會大眾譴責。

三、刑事訴訟法辯護人制度是國家保障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民眾在高牆戒備森嚴的調查系統,基於偵查不公開制度之設計,僅能仰賴辯護人之律師,以其專業法律知識實現社會正義、保障人權之使命感,協助民眾避免受到強大之公權力之壓迫,如今司法正義之最後防線已受暴力摧毀,且未見調查局人員善意且符合事實之真誠道歉,因此曾文杞律師將於六月二十六日上午11時在台北地方法院對施暴之調查員樓仁健提出傷害、強制罪等犯罪之自訴,曾文杞律師所屬之台北律師公會及宜蘭律師公會,數十位律師亦同時將在場聲援,並共同譴責調查單位之暴力行為,以防止侵害人權之憾事再度發生。

****敬邀媒體記者蒞臨採訪****

時間:97年6月26日(四)上午11:00
地點:台北地方法院正門
聯絡人:余鑑昌律師 / 0932234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