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二十六)日通過五大兩岸金融鬆綁措施,包括基金型態之外國投資機構投資人免出具聲明書、開放台港ETF(指數股票型基金)相互掛牌、開放香港交易所掛牌企業得來台第二上市(櫃)、放寬基金投資涉陸股之海外投資限制、開放赴大陸投資證券期貨業。
行政院會上午聽取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報告「調整兩岸證券投資方案」,希望能透過兩岸金融的鬆綁,吸引國際資金投資台灣,也協助國內證券期貨業海外佈局,以振興經濟及搶救股市。
張秀蓮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過去基金型態為外國機構投資人,只要是來自中國大陸地區,都必須出具聲明書,嚴重影響外資基金來台投資意願,因此決定開放大陸QDII(合格境內投資者)投資的海外基金來台投資,今後基金型態的外國投資機構免出具不含陸資的聲明。
行政院會也通過台港ETF相互掛牌。張秀蓮表示,開放台港ETF相互掛牌,可以提升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公信力及ETF的國際知名度,並可達間接開放陸資在香港投資我股市的目標。她表示,目前已有多家投信公司表達擬赴香港發行ETF及掛牌的意願,估計開放半年內,就會有一檔ETF赴港上市交易,預估規模約為新台幣三十億元。
對於放寬境外及國內基金投資陸股部分,張秀蓮表示,目前境內基金與境外基金投資中國大陸有價證券,不得逾基金淨值的百分之零點四的上限,以及投資港澳紅籌股與H股百分之十的上限限制,要朝著放寬、更有彈性方向進行,但是放寬比例要再討論。
至於在開放赴中國大陸投資證券期貨業方面,張秀蓮也指出,將在一個月內提出配套措施,包括取消證券商持有中國大陸地區證券公司股份總額不得低於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十五的規定,以及調整證券商投資中國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之投資總金額,由目前不得超過國內證券商淨值之百分之十提高到百分之二十。
對於這五大鬆綁的兩岸金融措施的實施時間,張秀蓮表示,可以立即開放的措施,近期內就可以實施,部分措施還有程序尚未走完,需要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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