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8.06.27 03:35 am
行政院會昨(26)日通過台灣金控條例草案,明訂台灣金控可併購其他民營金融機構,且至少須握股80%,台灣金控將尋找全球前1,000大的外國銀行作為併購標的,且不排除併購大陸銀行。台灣金控也將仿照台積電延攬外籍人士進入董事會,這將是公營事業創舉。
行政院並裁示,台灣金控將辦理減資,讓輸銀退出,輸銀退出後,台灣金控仍可擠進全球百大銀行,但排名將從第89名降到第91名,亞洲排名則仍維持第18名。
行政院昨天通過台灣金控條例草案,財政部也召開記者會,說明台灣金控未來發展規劃,國庫署長蘇樂明表示,金融機構組織大型化已是時勢所趨,因此,這次特別明訂,台灣金控可納入其他金融機構為子公司,但政府持股不得低於80%。
換言之,台灣金控將可併購民營金融機構,至於為何規定政府持股至少80%?蘇樂明說,主要是讓政府握有絕對的控制權,但也留下空間,也許有外國策略夥伴擁有其他持股,甚至藉此與外國金融機構策略聯盟。
至於未來併購標的會否包括陸資?蘇樂明表示,如果兩岸政策同意的話,並不排除。
來台併購的外國私募股權基金,是否為台灣金控的併購標的?蘇樂明說,台灣金控如果去買一家私募基金整理過的銀行,等於是在幫私募基金解套,並不是不考慮私募基金,但金融環境變化相當快,還是應先求穩。
除此,草案也明訂,董事得由外籍人士及雙重國籍人士擔任,不受國籍法及公務人員任用規定限制,但不得超過三人。只限董事,董事長還不行。
為提升效率,台灣金控與子公司間各項採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規定。副總及副總以下員工,相關人事管理事項,由公司擬訂人事規章後報主管機關核定,以提高公司用人彈性,增進經營績效。
至於台銀、土銀是否合併?蘇樂明說,子公司未來將朝功能別業務整合發展,未整合前,仍維持不變。
【2008/06/2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