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7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即日起台北貓纜車廂外廣告開放承租申請,提供企業主、廣告代理商甚至個人申租。捷運公司事業處處長劉文麒表示,由於纜車不同於一般地面的車輛,可能較不適合多文字的廣告,反而品牌Logo強烈的廣告會較討喜。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貓纜車廂外廣告公開受理上刊申請,申租範圍以貓空纜車系統130部車廂為標的,每部車廂外部貼紙「正面、背面及2個側面」版面為1個招租單位,共約3.4平方公尺;每車廂每周租金單價新台幣3500元,租期以周計算,每次申請上刊期間至少4周(上下刊施工時間及周一維護保養日亦計算於租期內,並計收租金)。
每周租金3500元 每次最少4周
此外,申請人應視廣告需求,自行決定上刊廣告之車廂數,每1申請單最低須承租10部車廂,承租上限為50部車廂,以5部車廂為1增加單位遞增;申請人須填寫「上刊申請表」親送、郵寄或傳真02-25118944至台北捷運公司事業處廣告課。
台北捷運公司提醒申請人,刊登內容需於申請上刊日前10天送審,經該公司書面同意,不得涉及色情、血腥、恐怖、暴力、噁心等負面廣告內容,同時不得妨礙公序良俗、歪曲事實、虛偽宣傳或影響捷運公司、捷運系統、貓空纜車形象。
此外,廣告畫面內容依規定應經主管機關核准,未經核准、違反相關法規規定者,不得設置揭出;申請人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廣告物許可證明者,應依規定取得許可字號,其他依法須政府主管機關核准之商品廣告(如出版品、化妝品、藥品等),須將其核准字號印製於廣告畫面上,並依廣告許可證有效期間揭出;另亦不得刊登選舉廣告及具政治性之議題或形象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