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歧視憂鬱症員工,跨國企業IBM被訴至勞動仲裁部門,相關部門裁決雙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並賠償工資及獎金,這是中國手次因憂鬱症引發的勞動爭議仲裁案。
「北京青年報」報導,二十六歲的袁毅鵬,2006年透過校園招聘進入IBM公司,擔任電子研發工程師。剛參加工作的一年多,袁毅鵬十分努力投入工作,也獲得極大的成就感。此後的一年,袁毅鵬的健康出現問題,被確診為憂鬱症,他將自己的病情告知公司。
去年6月19日,他遞交辭職申請,但部門主管勸他不要辭職,可以請病假去醫院治療。去年8月,袁毅鵬持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建議邊工作邊治療」的鑒定要求重新上班時,卻被IBM拒絕。隨即,雙方展開仲裁「拉鋸戰」。
今年2月27日,IBM上海分公司向袁毅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以多次違反公司紀律,嚴重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袁毅鵬認為,不錄用憂鬱症員工是一種歧視性的政策。3月,袁毅鵬一紙申訴書將IBM公司訴至上海浦東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上海浦東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前下達裁決書,袁毅鵬和IBM公司雙方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同時裁決書指出,IBM中國公司必須按照9822元/月的工資標準支付袁毅鵬2008年3月1日起至裁決作出之日的工資,以及總計18044元獎金,合計5.7萬餘元。
IBM中國公司公關部向媒體公開一份聲明,但聲明並未正面回應履約問題及對仲裁結果的態度,顯然官司還有得打





發表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