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所屬的華山文化園區,去年由前主委邱坤良發包、下一任主委翁金珠議約完成,並於去年11月與「台灣文創」簽定15年(期間文建會可收取費用共約2.5億元)的營運管理合約。

在新文建會主委黃碧端上任後,最早於十餘年前力主將華山打造為台灣藝文特區的藝術家湯皇珍,出面呼籲新主委重新檢討華山ROT的利弊,並獲得劇場人張鶴金、林胤瑋、社區藝活工作者陳幸均……等多位藝術家支持。

藝術家們主張文建會應就ROT發包的成敗、及日後對包商的監督負全責,但相關主事者的直覺反應卻是先問:是「哪些人」在反對?目的是什麼?為什麼換了政權才出來反對?而不是先通盤檢討整體案件的利弊得失,提出合理的解釋。

其實,華山的外包,不過是文建會所屬眾多閒置空間多種不同類型發包的案例之一,但因當初文建會希望把華山列為示範案例,才會備受各界注目。

文建會、承包廠商及藝術團體,可能各自站在本位的立場思考而有不同主張,但由華山的外包案例,我們或許可以拉高角度來檢視更多普遍性的問題。

比如,新舊政權交替,新任文建會主委要不要概括承受舊政權的所有政策?政務官做不好可以下台負責,承辦的事務官是不是不管做得好不好,只要換了單位就不用為過去的政策負責?政府單位拿納稅人的錢辦事,需要怎樣程度的透明化?可不可以凡事都以「不能公開的祕密」回應所有質疑?此外,藝術家的抗議有沒有受浪漫任性的情感左右?

自我檢討往往不小心就踩到自己的痛腳,想必是為難的!但是,政務官換新人、事務官調單位、藝術家不平則鳴……最後還是要回到問題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