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5.03 
大專教師會組全國聯合會 爭取修法獲罷教權
中央社

 國內至少十五所公私立大專院校教師會明天將共同成立全國大專教師會聯合會,以爭取大專教師的福利與工作條件,並積極遊說相關行政與立法作業,賦予大專教師合理的團結權、工作協商權與罷教權。

 台灣現行法令與制度不允許大專教師單獨成立全國性的教師會組織,必須附屬於全國教師會,但許多大專教師認為大專教師的責任、義務、權利、組織與性質,都與中小學教師差異極大,關心的議題也大不相同,但涉及大專教師權益的問題,全國教師會不見得關心。

 例如,一讀通過的教師法修正條文放寬教師解聘條件,可能嚴重侵損大專教師自主權;再如台灣大專教師待遇明顯低於日、韓、香港、新加坡,甚至低於部分中國與泰國的大學,都未見全國教師會關心。

 又如政府近來強力推動的百分之十八優惠存款改革方案,教育部修正案對大學教師權益損傷極大,卻獲全國教師會支援,顯示全國教師會由中小學教師主導,無法瞭解大專教師問題,多數理監事更不關心大專教師權益。

 另外,國內一百六十幾所大專校院至少三分之一在未來十五年面臨關閉命運,大量的大專教師將面臨能否保住相關權益的尊嚴問題,但教育部只說要淘汰大專院校,未見積極考慮大專教師因此可能面對的難題。

 綜合前述原因,大專教師認為全國大專教師需要一個獨立的全國大專教師會組織來督促政府重視這些問題,因此已有十五所公私立大專院校教師會決定明天共同成立全國大專教師會聯合會。

 全國大專教師會聯合會第一階段工作重點擬參與教師法、工會法與教師會法草案的研擬與修訂,以確立全國大專教師會、大專教師工會(準工會)的組織與定位,並賦予大專教師合理的團結權、工作協商權以及罷教權,其次要改善大學教師工作條件、確保公私立大專教師既有的法定退休權益、催生建立私立大專校院的儲金制退撫制度(月退本俸儲金制)及參與教師法修訂保障大專教師自主權及工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