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30 【鐘武達/雲林報導】
921大地震,雲林縣「觀邸」、「中山國寶」2棟大樓倒塌,奪走34條人命、60多人受傷,承造的漢記建設等廠商有12人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全案纏訟9年,高等法院日前更二審判決,12人分別被判處9年至1年2月不等徒刑,依去年通過的減刑條例,有3人得易科罰金。
「這有天理嗎?」雲林縣921震災重建委員會副主委、也是罹難者家屬之一的蕭永源,獲知消息極為不滿的表示,當年家屬未獲得分文賠償,原本寄望司法能代為討回公道,如今這些人竟能獲政府減刑、甚至有人不用被關,不但沒天理,更是對家屬的二度傷害。
蕭永源指出,觀邸及中山國寶2棟大樓倒塌,至少34個家庭破碎。這場浩劫,關鍵在於建設、營造公司涉嫌偷工減料、未按圖施工等缺失,儘管司法單位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漢記公司負責人劉太漢等主管、業務幹部共12人,但官司纏訟,卻無法還給家屬公道。
蕭永源說,這場災難是建設公司造成,因此震災後家屬除提告,也希望爭取民事賠償,只是相關被告並未就民事賠償事宜與家屬和解,所以家屬只能寄望司法嚴懲這群沒有天良的建商,但政府竟輕放他們。
目前任斗六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的蕭永源看著掛在分局中廊的〈九二一震災〉畫作,心中百感交集,既感傷又忿忿不平表示,漢記相關人員涉嫌業務過死案,九十三年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又經上訴,直到今年六月九號更二審判決出爐,判決內容差不多,劉太漢等12人是被判處9年至1年2月徒刑。
但據聞相關被告已不打算再上訴,原因就是去年通過的減刑條例,他們的刑期都將獲得減半。其中3名被判處1年2月徒刑的被告,在減刑後將可易科罰金,不用被關。
蕭永源表示,以921震災如此重大的案件,政府竟然允許涉案建商得以減刑,且據聞還有涉嫌建商早已逃亡國外,這看在罹難者家屬眼裡,實在沒天理,怨氣難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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