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庭瑤/台北報導】

 ▲補助近貧戶,內政部長廖了以(左)昨日表示,將以家戶年所得低於30萬元、月薪25000元以下家庭為發放對象。(高興宇攝)

 因應油電價上揚、通貨膨脹出現,行政院研擬對有工作的近貧戶發放工作津貼。內政部長廖了以昨日指出,「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初步規畫,將以家戶全年所得卅萬元、月薪兩萬五千元為目標,若家戶所得未達到此標準的近貧戶,每個月可以領到不同金額的津貼。

 他舉例說,這項津貼需工作家庭才能領取,以全家三口僅一人工作,月薪最低有基本工資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為補足到二萬五千元,政府將會發給每戶每月七七二○元津貼。但他強調,確切補助金額未定,還需要財政部精算。

 約有四五萬戶可領得到

 廖了以昨天在內政部表示,全台總共七百五十一萬戶,以家戶所得最低的百分之十,約七十五萬戶需要政府照顧,扣除其中九萬戶是已提供相關照顧措施的低收入戶家庭,約有六十六萬戶是近貧家庭,符合領請標準,估算約七成,有四十五萬戶可領取工作津貼。

 廖了以指出,初步規畫將以家戶年收入三十萬元、月薪兩萬五千元為補助基準,若月薪剛好為最低基本工資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則政府補貼七千七百二十元;若月薪兩萬元,則補貼五千元,以此類推,最高補貼七千七百二十元。

 他指出,若月薪低於最低基本工資,政府有提供低收入戶相關協助措施,不在這次補助範圍。

 不過,廖了以表示,家戶年收入三十萬元、月薪兩萬五千元是初步估算的補助基準,尚未正式定案,將請財政部等相關單位協助精算。

 以近兩年扣繳憑單認定

 至於家戶收入認定,廖了以說,希望以民國九十五年與九十六年,最近兩年的工作薪資憑證與扣繳憑單作為認定標準。

 廖了以說,「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實施時間從今年九月到明年二月,為期半年,所須經費由行政院與財政部、主計處等單位討論。這項方案會有排富條款,至於是否有最低補貼金額,還要進一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