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4 中國時報
學者神主牌
【藍佩嘉】
馬政府新內閣的一大特色,就是博士、校長超多。這其實不稀奇,「學而優則仕」是台灣政壇的常見現象,但在追求民主深化的廿一世紀台灣,我們有必要對於「學者專家」的這頂方巾禮冠重新檢視。
自從我開始在大學教書以來,經常接到來自政府機關的各式各樣工作邀請。例如政府機關的委員會、公共電視節目的顧問,以及審查政府對外招標的計畫、民間團體跟政府申請的經費補助等等。這些工作中,有些與我的專業還算相近,有些則有千里之遠。例如,我曾被找去參與國小教科書的的編審,以及擔任僑生生活輔導的委員,聽到這些徵詢時,我經常驚訝地扶住下巴,心中旁白:難道真是學者萬能?
學者之所以被視為多才多藝的策士,我想有兩個主要原因。首先,台灣承襲了儒家社會的傳統,「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即便台灣的大學教授的薪資,相對於業界的專業與管理階層偏低,但仍享有「知識分子」、「學者專家」的高社會地位。台灣社會對學位的迷思與崇拜,讓許多從政者視博士學位、過水學界等資歷為邁入政界的台階,也為大學教授衍生了各式委託工作與外快。
其次,中華民國的諸多法規,讓學者專家成為公部門運作中的不可或缺的一環。例如,政府採購法規定招標過程必須聘請學者專家作為評選委員,各項政府基金的運作、公營事業的董事或監察人也都明定要由一定人數的學者專家擔任。
這些規定固有監督政府運作、廣納專家意見的美意,然而,類似的編制規定,旨在除弊,而非興利,結果可能造成行政的欠缺效率、編制的疊床架屋。我們亟需的,是文官體制的專業化,以行政績效作為責任政治的判定基準(政策的失敗由行政官負起責任),而非僅僅依賴學者專家扮演「公正人士」的緩衝角色,奉行決策過程中的形式理性(把沒有違反規定等同於沒有貪汙瀆職)。
「學者萬能」與其說是一種確實有效的信念,更不如說是一個有正當性的神主牌。在行政部門工作的朋友常開玩笑說,學者專家的開場白總是跨國比較、理論參照,委託學者的研究適合當行政報告的開場白,可以把他們已經早已做好的決策黏貼在後面。
學術研究與政策研究實有著不同的價值、目標與操作方式,不宜將兩者混為一談。可惜的是,在台灣,專業的智庫仍然不多,或缺乏足夠的資源與專業性進行政策研究。學者固然應該走出象牙塔,活化公共知識分子的身分,但其公共參與應植基在專業研究的基礎上,而不是把專家名牌當作跨界的萬靈丹。
專業主義不等於學位主義,學者不一定是專家,專家不一定是學者。丟掉「學者萬能」的神主牌,可以讓學者適得其所地克盡學術與公共責任,也有助於落實文官專業、責任政治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