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1
中國西藏自治區常務副主席白瑪赤林在拉薩表示,西藏司法部門已對參與拉薩「三.一四」騷亂事件的四十二人判刑,最重被判無期徒刑。
新華網報導,白瑪赤林是昨天在印度和義大利進藏採訪團記者會上,披露以上訊息。
他說,拉薩市中級法院在四月二十九日舉行宣判大會,對拉薩「三.一四」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中的部分犯罪案件公開宣判。當天,有三十人被判刑,獲刑最輕三年有期徒刑,最重被判無期徒刑。
今年三月十四日拉薩爆發騷亂事件,當地司法部門拘役和留滯九百五十三人,其中投案自首三百六十二人。目前還有一百一十六人正在受審。
六月十九日和二十日,西藏拉薩市達孜縣、林周縣、墨竹工卡縣法院和山南地區中級法院對參與「三.一四」事件的十二人判刑。
官方說,這些人涉及在「三.一四」事件中的十九起放火、盜竊、擾亂社會秩序和衝擊國家機關等案件。
白瑪赤林說,目前被判刑人員中沒有一例被判死刑,但正在進行審訊的嫌犯是否最終會判死刑,要依據中國法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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