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在台北車站流下眼淚。都是因為那位「小黃」司機的緣故。
我注意到的是車上前座椅背上的證件顯示,他的車子是桃園縣的車。他說:「我住大溪。我每天早上從桃園來,跑一整天車,晚上回家。」「我每天都來,一星期跑七天」。然後他陸續說到小孩唸書時的負擔費用很重,還好孩子很爭氣,念到國立大學,否則負擔會更重。像是大兒子念私立大學時負擔就很重,兩個一起都在學時更重。大概是說話分了神,他忘了在某處左轉,所以繞到下一個路口,才到台北車站。我站在車站門口,看著車子離去,眼前一片模糊。
我覺得慚愧的第一個原因,是因為我不敢告訴這位小黃司機他的負擔將要再加重,因為大學學雜費在今年秋天要漲價了。
這一趟北上的目的之一,是以學者身分去參加「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審議小組會議」擔任審查委員。從今年提出調漲的大學校院資料中,發現各校雖然普遍喊窮,但大部分還是都有現金結餘,部分學校還超過十五%,這在不景氣的時代中算是很不錯的。
其次,很多學校雖然依照規定提撥獎助學金,但是獎學金性質(尤其是有助於招生)的項目還是很多,甚至還有鼓勵學生出國交換遊學的。至於資訊公開與研議公開程序,各校當然都依規定辦理對學生說明調漲的說明會,會議記錄中顯示,學生一方面都不甚認同調漲的理由,一方面也會反映學校教學品質與設備設施等相關服務應該改進,否則調漲缺乏正當性,少數學校乾脆不詳實記錄學生意見。
我覺得慚愧的第二個原因,是我沒有辦法阻止漲價的決定。
審議委員雖然很認真地查閱各校提出的申請資料,但因為依據辦法規定,基本調幅的條件實在太寬鬆,所以大部分學校都過了第一關。至於所謂的資訊與研議公開程序,各校在形式上都有舉行,雖然時間(例如在期末考前一周)、地點(有兩個以上校區)、溝通方式(僅是向學生宣告)、或代表性(僅有少數學生參加)等都有待商榷,但是「形式」上都已經具備,只是「品質」的好壞而已,依照今年新訂的「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的規定,只要符合形式條件都可以調漲。
主管單位解釋說今年的水電漲幅太大,學校收入不足以應付,每位學生學雜費調漲增加(僅有幾千元)的收入將會被通貨膨脹吃光,學校並沒有獲利。而且政府對於弱勢學生有各種獎助學金補助辦法,根據學生家庭所得有不同金額的補助,還有免費住宿與生活學習獎助學金等,此外,家庭所得百萬以下都還可以辦理學生貸款,畢業後分期償還,應該不會造成學生家長太大負擔。
與會的家長團體代表還說「如果我們一直維持低學費,台灣的競爭力會流失,教授會被附近國家挖走」。看來學雜費調漲是應該做的事情,也是「正當」的政策。但,我還是不免擔心,這一位大學生家長現在必須每星期工作七天,每天由桃園到台北討生活,才能夠供給小孩念大學的費用,今年秋天新學期開學時,他會發現學雜費更貴了,是不是還要增加工作時間以應付額外的開支?
在當下我發現,在審議會場中決定調漲政策的正當理由,在此時都顯得何其殘忍!政策是要執行在學生與家長身上的,但如果負擔教育費用的人民,必須用這種超時工作的方式支付,再多的正當性都不足以說服民眾。在今天高等教育「市場化」的機制中,政府究竟扮演何種角色?是否在「尊重市場機制」的原則下,袖手旁觀,允許大學宰制已經上門的消費者(學生),反正他們還是必須繼續就學,再說,大部分學校都調漲了。
我站在台北車站的門口,回首看到穿梭路上的許多小黃車,不知道這些車上還有多少大專學生的家長,馬上要面臨今年秋天的漲價?不知道屆時他們會用何種方式因應?我終於知道自己慚愧的真正原因,在於自己無法協助這些真正受到政策衝擊的群眾。我深深地覺得慚愧。我流下眼淚。
(作者為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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