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2009年開辦 政院版國民年金 月保費六二二元

2007/05/03

蔡慧貞、高有智/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日通過國民年金法草案,將現行三百五十三萬未加入任何社會保險者「柔性強制加保」,預計二○○九年開辦,廿五歲以上加保民眾每月自付保費約六百廿二元,則四十年後可每月領取七千六百零三元。

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希望今年完成立法,二○○八年準備,二○○九年開辦,政府每年負擔各項老人津貼總計九百億元,國民年金開辦首年新增約三○九億元費用,預計十四、十五年後,政府支出可低於現行各項津貼支出九百億元。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國民年金法草案,朝野版本角力將起,立法院最快五月底將會排入初審,目前朝野共有四個國民年金版本,就連民進黨立委王榮璋也提出「稅收制」的版本,預料將有激辯廝殺。

行政院依勞委會報院的基本工資七.五%至九.五%的最低漲幅和最低漲幅試算,假設基本工資調整為一萬七千零四十元,則保險費率百分之六,保費每月為一千零廿二元,民眾自付百分之六十,即月付六百一十三元,四十年期滿約繳廿九萬四千二百四十元,其後可月領七千四百九十八元。

若依最高漲幅基本工資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計算,則每月保費為一千零三十七元,民眾月付六百廿二元,四十年期滿共繳二十九萬八千五百六十元,其後可月領七千六百零三元。

林萬億表示,台灣年滿廿五歲、未滿六十五歲人口中,約三百五十三萬人尚未享有社會保險提供的老年給付保障,建立國民年金制度確有必要。國民年金法草案採社會保險方式辦理,以銜接勞保年金制度為目標,並整合老農津貼、敬老津貼、原住民敬老津貼、中低收入戶老人津貼四大津貼。

低收入戶不用自付保險費,政府全額補助,身障者依其障等自付保險費比率為零至百分之四十五,政府補助百分之五十五至全額。

林萬億說,無力一次繳納保險費者,可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經濟不穩定的非低收入家庭,保險費可申請分期繳納,也設有十年內補繳保費(加利息)的緩衝機制,補繳的年資仍可計入。

國民年金法草案規定,此法施行時年滿五十五歲者,只要加保滿一年,滿六十五歲起就可以基本保證年金三千元為基礎,每滿一年年資向上加九十五元(即投保一年可月領三千零九十五元,領十七年為六十三萬一千三百八十元)。林萬億說,國民年金開辦後,現存各項老人相關津貼領取者權益不受影響,敬老津貼預估在十六年後落日,老農津貼將於二十二年至二十五年落日。

王榮璋版本則採取擴大勞保加保對象、整併農保,配套設計國民年金制度,將現有未加入社會保險的三百五十三萬國民,包括農保對象納入勞保體系,並整合相關津貼預算。

王榮璋和行政院版本最大不同在於整併勞保,擴大保證年金的財源基礎,國民年金財源則完全由公益彩券盈餘和公務預算支應,包括整合現有津貼採取「稅金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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