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8 【/北縣泰山(教師)】
根據交通部資料,汽車燃料費稅收,自用小型車八五%、機車五%、三大貨運業四%、遊覽車二%、租賃車二%。自小客車和機車加起來,接近九成,稅基建立在一般民眾。大型車用油最多、破壞路面最多,反而要免稅;小型車用油少,影響路面少,卻仍要課稅?這是劫貧濟富,立委卻視若無睹!
汽油和物價飆漲,很多民眾不開車,花錢搭大眾運輸,但汽燃費、牌照稅一樣要繳。然而,沒有載客的貨運,立委說「算是大眾運輸」、也是免稅;貨運業者向客戶收費,成本(包含汽燃費牌照稅的分攤)已經計算在內,也是免稅。民眾、業者天壤之別,為何?
日前,交通部宣布免徵三大貨運業者、遊覽車業者下半年汽燃費。接著,國民黨、民進黨立委都提案,不斷加碼,不僅汽燃費,還有牌照稅。接著,擴及租賃車,汽燃費、牌照稅變成「永久」免徵,朝野多位立委連署。種種表現,讓人對立委失望!要知道,汽機車主都是油價上漲的承受者,不是只有業者;民眾的經濟壓力,不比業者少。
許多民眾和我一樣,只有周休二日才開車;還有人一年加的油錢,比汽燃費還少。經常開、很少開,汽燃費都一樣。汽燃費「隨車徵收」,不合理。使用者付費,少使用道路(開車上路)少繳稅,多燃燒汽油多繳稅,才公平公義。汽燃費,早就應該「隨油徵收」!但隨油徵收,交通部和業者反對;政府不肯隨油徵收,馬總統的「汽燃費改為能源稅」何時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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