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日期:2008年7月22日(二)10:30

地 點: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博愛路131號)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透過民主機制選舉產生,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既是人民之代表,人民本當有權力監督立委言行舉止與了解立法院內之運作與資訊。

遺憾的是,政府雖然有資訊公開法,但立法院的資訊卻不夠公開與透明。立院內規規定,院會只能旁聽三十分鍾,委員會更是禁止非相關人員進入。因此,一般人民只能透過新聞媒體所選錄的片斷資訊間接了解國會。

爲了打破國會資訊、不透明、不對稱,由33個社運團體所組成之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以監督立法院運作為主要業務,整理立法院的資訊,定期發行監督週報,公佈第一手不經過篩選的資訊,讓人民可以很容易的接近國會、了解國會。

立法院第七屆第一會期在上星期五結束,在國會改革這個部分,只完成了一件事,就是在上週「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包括顧忠華理事長與何宗勳執行長,都被立法委員陳根德控告「妨害名譽」。對於這樣的成績單,反映了立法委員完全無視人民對於國會改革的期待,甚至有人還反其道而行,我們強烈的譴責此種本末倒置的行為。

7月22日當天,顧忠華理事長與何宗勳執行長將出庭應訊,社運團體將前往聲援,要求捍衛言論自由、國會改革。

作為民間團體,我們尊重陳根德委員提告的權利,但除了主動捍衛自已的權利之外,陳根德委員作為民意代表,也應該要主動捍衛人民的權利,我們要求陳根德委員以同樣的效率推動國會改革,督促立法院對外開放隨選視訊系統,還給人民知的權利。

發起聲援團體:

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教授協會、核四公投促進會 持續增加中

連 絡 人:台灣和平草根聯盟 劉先生 02-2367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