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5.02 
核四廠 隨時可勒令停工
唐榮麗/北縣報導

建廠工程出現安全疑慮的核四廠,32項工程中,有9項工程因空氣汙染已達停工標準。縣環保局為避免外界誤解加深,暫未發出停工令,但不排除隨時下令停工。

原子能委員會稽查發現核四廠1家承包商因施工不當,導致1號機反應器圍阻體與用過核燃料池襯板交接處無法密合,未經核准就擅自氣焊切除交接處的剪力筋。除工程有安全疑慮,核四廠的汙染問題也令稽查人員搖頭。

縣府環保局表示,核四廠目前有32項工程進行中,本希望它能成為環保示範工地,但工地卻汙染頻傳,九十五年六月到現在總共開出40張罰單,罰鍰總額達710萬,大部分是因為工地未設圍籬、防塵網、洗車台等防汙設施,導致晴天塵土飛楊、雨天滿地泥濘,嚴重影響環境。

其中9個工地,雖經告發、限期改善,複查時卻仍未改善,由於屬情節重大者,已達停工標準。工程內容包括高壓電纜管路結構、汽機島區廠房結構工程、核廢料廠房新建工程、循環冷卻水、反應器廠房冷卻工程等。

環保局表示,因核電廠未依承諾提出核廢料處理計畫,縣府每天對核一、核二廠開罰,累積罰鍰已10餘億,雖然台電公司想辦法訴願並撤銷罰單,但縣府仍堅持開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