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公民協會
新聞稿2008.08.09
在台灣,開路、砍樹(或草率移植),好像是司空見慣的事,不過
這回要動的是已有數十年之齡的四棵雨豆樹,而且要開通的路是人煙稀少的社區,我們還能不吭聲嗎?
位在澄清湖後門附近的中華電信高雄訓練分所南側圍牆外,有四棵高大茂密的雨豆樹,即將因為
附近有重劃區要大興土木,行工程之方便,而老命不
保。本會接獲縣民投訴後,於8月5日下
午至現場勘查、丈量,我們從仁武鄉澄清巷的小路步行約3到5分
鐘後,便看見一片突兀的小山坡,像是一頭濃密髮絲被人從中間狠狠剃過去一般,小山坡最高處大約有10公
尺,我們順著泥濘地緩步向前,那棵高大茂密的雨豆樹,仿如立於懸崖邊般矗立在
左方約3公
尺高的邊坡。量測第一棵樹的胸圍後趨近一看,竟達411公
分,第
二棵289公分,
第三棵306公
分,第四棵338公
分,目測其樹高則大約在25-30公尺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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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4為雨豆老樹位置,紅色線條為道路施工範圍,本路段開通為銜接仁勇路與澄清巷。(2006年2月衛星空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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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剃刀」
開通過的路,寬約8公尺,第一棵老樹到第四棵之間共約75公尺,前方最低的邊坡高約兩公尺。事實上,此
地除了被人養在後院的雞和狗的三兩叫聲外,鮮有人煙蹤影,也少有車輛經過,再往後走,即可與仁武鄉仁勇路(約8公尺)銜接,路的左側有一塊完整的縣政府規劃的重劃區。挖山開路已
是破壞,若將雨豆老樹保留應是較佳的修正方案,本會質疑,現有開挖路面最窄8公尺,最寬15公尺,施工單位是否有超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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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開挖後,雨豆樹根系外露,生命岌岌可危。《照片:地
球公民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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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棵雨豆樹胸圍411公分,樹冠層涵蓋的面積直徑應有30公
尺以上。《照
片:地球公民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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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高雄縣特定紀念樹木管理自治條例[1]的規定,只要胸圍在3公
尺以上者,或
樹齡50年以上者,可列入特定紀念樹木,根據本會現場的量測,有三棵
確定已達法定保護標準,另一棵也僅差10公分。況且只要將道路內縮或南移2公尺,則四棵老樹即可就地保留。本會呼籲縣府維護珍貴的綠色資產,原地保留四棵老樹,並依法
公告、妥善維護。雨豆樹枝茂葉盛,生長勢良好,若將老樹移除,再補種小樹為行道樹,則不但浪費百姓血汗錢,
且違背減碳之世界潮流﹔如能將老樹們留
作行道樹,不僅
能讓用路人繼續享有她們帶來的清涼遮蔭及水土保持,能讓四棵老樹安然度過此一劫難,不也讓縣府、公所保有珍
愛老樹的美名,為下一代留下一個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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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棵雨豆樹胸圍338公分。黃裕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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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豆樹枝茂葉盛,可提供用路人更舒適的行車享受。《照片:地球公民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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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薛淑文 (07) 556-1585#12;0929-014-099
《地球公民協會》地址:81357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198號9樓之2
電話:07-5561585 傳真:07-5561285
協會部落格: http://met2007.blogspot.com
[1] 附
註1:
中華民國89年10月9日八
九府法二字第144031號令
公布「高雄縣特定紀念樹木管理自治條例」中第二條規定:本自治條例所稱特定紀念樹木係指位於國有林地外,並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高雄縣政府核定應予保護者:
一 胸高直徑一公尺以上。
二 胸圍三公尺以上。
三 樹齡五十年以上。
四 特殊樹木或具區域代表性者。
五 經提案列入應予保護者。
經核定為特定紀念樹木者,由縣府建立清冊列管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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