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薏蘋/台北報導】
 扁捲入海外洗錢案,民進黨政治捐款流程是否出現漏洞,黨政人士透露,若是開支票或以公司名義出帳的捐款,必須向監察院據實申報,若直接捐現金,因為無從查起,很多政黨收下錢後,乾脆裝聾作啞,這才是真正弊端所在。

 民進黨前立委李文忠說,民進黨的捐款有兩種,每位公職對黨都有責任額,他當立委時,就必需按時上繳黨中央,若沒有繳交,就會遭強制停權處分,不過這個部分,相對單純。

 他說,因為選罷法規定,以政黨名義可以募得較多的金額,政黨可將捐款轉給個人,但需扣除三%手續費,不過這些還是須依法申報。

 李文忠指出,另一種是個人募款,以他選立委為例,可能各鄉鎮會設競選總部或服務處,但這些單位都很小,收到的金額有時因為額度太小,若真正每一筆錢都要申報,確實有困難;此外,這些鄉鎮小總部多半沒有人會記帳,有時候選人並非為了汙錢或逃漏稅,不申報的原因,完全是實務操作上有困難,這種情形看似在法律上有問題,但道德並沒有問題。

 有黨政人士說,依照政治獻金法,企業捐給個人及政黨,額度有一定規範,若是以公司名義出帳捐的款項,會受到金融單位監督,每一筆帳都逃不了,若用支票,因為會留下證據,也必須向監察院申報。

 黨政人士認為,其實政治獻金出現最大弊端的部份,應該是直接抱著現金來捐的情況,因為現金不會留下任何證據,根本無從查起。據他所知,這次總統大選時,就有不少大企業,直接抱著大筆鈔票直奔某候選人辦公室,所以才會出現,監察院公布政治獻金和候選人選舉花費陣仗不成比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