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與夫人吳淑珍傳出涉及「人頭帳戶匯款海外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連日來媒體所做相關報導,卻已侵犯當事者隱私以及無辜第三者的人權,對此,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如下:

1.任何人在被司法判定有罪之前,應以無罪視之。媒體不是法官,但連日來媒體卻以「未審先判」的作法妄下評斷,甚至拿著麥克風追著無辜第三者跑,如此「侵入式」採訪方式未必能找出真相,造成第三人的困擾,也給社會帶來不良觀感。

2.新聞自由不應凌駕於人身自由與人身安全之上。儘管陳前總統疑涉不法,但平面媒體不應以偷窺式手法拍攝國家卸任元首居家活動,此舉已侵犯當事人隱私並有危及卸任元首安全之虞。

3.僅管此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但陳致中之一歲幼女以及陳致中岳母,屬無辜第三者,並非涉案當事人,卻在返國時遭受媒體壓迫式的包圍採訪,不但嚇哭小孩,而且進一步強拉保護陳致中岳母與女兒的男子,不讓他們離開。媒體記者的採訪行為不但侵犯無辜第三者,甚至介入事件現場成為衝突當事者,並且把衝突事件當成新聞報導,此舉嚴重違反新聞道德與專業。

4.不論是機場、法院,都曾是採訪衝突一再上演的地方。記協期待法院、警察局、航警局等單位做好採訪動線規劃,這並非給予任何當事人禮遇,而是尊重人權與人身自由的做法。

5.記協強烈呼籲記者同業遵循採訪禮儀,發揮自律精神,不要為了搶得新聞畫面而一再與民眾發生肢體衝突等難堪場面。

6.社會大眾需要知道事件真相,了解制度面、結構面的問題。媒體記者的「深度」不是只能追問任何個人尋找八卦爆料,而應就司法層面、制度面及結構面對案件做深入剖析、詳實報導,才能發揮媒體應有之「社會公器」責任。

7.近年來,之所以不斷發生這種侵入性採訪,原因不外乎媒體競爭過度,而大幅渲染新聞畫面,導致新聞「戲劇化」,乃至忽略新聞事件的本質,進而導致只要有一家媒體採取侵入性採訪,其他家只好跟進的效果。記協呼籲各媒體主管應共同協商相關的自律規範,以集體自律的力量建構符合新聞採訪與尊重個人隱私的環境。

聯絡人: 記協 劉嘉韻 0928-868-839 , (02) 2341-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