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大遊行,終於有人對扁家海外密帳案提出反省了。令人莞爾的是,獨派大老唯一的反省竟然是,阿扁不該將錢匯到國外。

 阿扁自承所謂的「選舉結餘款」至少七億,如果這些錢都留在國內的戶頭,難道阿扁就完全沒有道德或法律瑕疵?就算退一萬步,匿報選舉經費是「政治共業」好了,難道獨派都不用問:扁擔任總統八年間,憑什麼募到這麼多政治獻金?即使台灣沒有財產不明罪,不能要求阿扁在法律上負舉證責任,難道阿扁完全可以不用顧及政治道德

 事實上,從台開案、SOGO案、再到國務費案,獨派一直對陳水扁網開一面,一再為阿扁合理化。民進黨或綠營袒護陳水扁,可以理解;畢竟,陳水扁主導民進黨十幾年,再加上他利益均霑的作風,民進黨甚至某些綠營人士,都有「拿人手短」的難言之隱。

 相反的,部分獨派大老、尤其是長老教會的重要長老,並非全如李登輝所批評的「商業台獨」;他們不少是真實信徒,有人更是從年輕時代就冒著成為黑名單的風險,為了台獨出錢出力。他們力挺阿扁,讓阿扁仗著愛台灣的名義為所欲為,卻有可能成為壓垮獨派運動的最後一根稻草。

 當然,相比之下,阿扁更等而下之:獨派大老至少還體認到,一個口口聲聲愛台灣的人,絕對不該將鉅額金錢匯到海外;但是阿扁卻只在乎能不能逃過法律的追查。獨派碰到這樣的阿扁,只能說遇人不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