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安定鄉聯倉交通公司三名工會幹部向縣府勞工處申訴,指遭資方調整三人車趟和任意調派車輛,致使三人每月薪資減少,造成經濟壓力,勞工處將該案提交台南縣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審議,昨天與會委員決議認定聯倉有就業歧視行為,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開罰。

對此,聯倉交通公司則喊冤,強調是景氣不佳使得公司營運和以往不能相比,致使員工薪水多少受到影響,況且是申訴人自己不跑北部車趟,公司絕無針對性,對於該案一定會提出申訴。

勞工處人員表示,聯倉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三名工會幹部在今年四月十日以「歧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向縣府勞工處提出就業歧視審議申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在五月卅日召開第一次會議,與會評議委員認為該案的證明文件不夠完備,要求勞資雙方提供相關資料,於昨天再開第二次委員會,與會七位委員認定聯倉涉及就業歧視。

申訴的工會幹部表示,該公司工會在去年七月成立,資方自去年十月起就對工會幹部有打壓行為,以他們三位工會幹部而言,過去每月平均月薪包括底薪和跑車趟車程的業績獎金加起來有五萬五千元,後來,車趟車程安排得很少,月薪減少二萬元,只剩下三萬五千元,造成很大的經濟壓力,明顯是以經濟壓力,逼他們向公司低頭。

南縣就業歧視評議員委員會審議該案,由相關證據以及勞資雙方訪談做調查,發現資方第一次的說法是勞方拒簽勞動契約,第二次則是指既然勞方向勞工處檢舉違反超時,不想超時就安排他們跑短程,前後說法不一,資方在工會成立後就開始限制申訴的三人車趟和任意調派車輛,致使三人薪資明顯下降,已構成就業歧視,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規定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