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壹周刊刊載前總統陳水扁孫子個人及其上課之幼稚園照片,記協對此種走法律邊緣卻嚴重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權的新聞手法,加以嚴重譴責,嚴正要求壹週刊編輯部高層出面道歉,並說明處理該則新聞原則及其必要性為何,勿再以新聞自由為藉口,行踐踏人權之實。

陳水扁本人是否涉及洗錢貪污,應由司法單位進行調查偵辦,不應媒體判案,此乃法治國家之通則,何況其無辜第三代,既無行為能力,又與案情無關,媒體以此作為報導焦點,與案情完全無關,不唯嘩眾取寵,更為人權國家所不許。

媒體作為社會第四權,監督政治人物、臧否時政,是其天職,但記協之前在媒體報導陳致中岳母及其女兒事件中,即已聲明,新聞自由不應侵犯基本人權,未料,壹週刊竟變本加厲,直接刊出幼兒本人照片及其上課處所,棄新聞倫理於不顧,已嚴重傷害媒體為社會公器的令譽,誠屬遺憾。

記協對此提出三點呼籲,並希望壹週刊能做出回應,自我節制,勿再犯相關錯誤:

1、新聞自由不應凌駕人權之上,政治紛爭也不應牽扯至無辜幼童。

2、壹周刊偷拍未成年幼童並刊登幼童照片的作法,已嚴重侵害兒童人權,記協予以嚴正譴責。

3、媒體具有社會公器的重責大任,壹周刊以消費幼童人權的方式炒作新聞,已違反職業道德,記協呼籲壹周刊總編輯裴偉,立即停止如此炒作新聞的惡劣手段。

新聞聯絡人:記協秘書長 劉嘉韻 (02)2341-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