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慧真/台北報導】

 哥倆好▲政院11日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未來就保年資累計滿1年且子女在3歲以下勞工,可辦理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圖為午後一對雙胞胎兄弟在家人帶領下到國父紀念館遊玩。(王錦河攝)

 行政院十一日院會天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未來就保年資累計滿一年勞工、子女在三歲以下,父母都可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每人最長半年,領取六成月薪育嬰津貼,每年約需八十一億預算,立院審議通過後最快明年上路。此外,也將延長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失業給付至九個月。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根據調查發現,「女性請兩個月產假、加上半年育嬰留職停薪已八個月,是婦女離開職場極限!」此方案父母雙方都可辦理最長半年的育嬰留職停薪,若只算一人請留職停薪假,估計每年經費約需八十一億元;目前就保基金仍有九百多億餘額,每年還會有一百多億元收入,經財務評估在可承擔範圍。

 此修正草案仍需送立法院審議,若順利通過,勞委會預估明年上半年實施。王如玄指出,內政部目前正在研議發放兩年育兒津貼,但要等修正草案通過後施行一段時間,看婦女與工商企業界能接受的程度及產生影響,再看是否要延長到兩年,甚至做長期規畫。

 此外,根據勞委會統計,中高齡跟身心障礙失業勞工失業周期,較一般勞工來得長,勞委會也將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失業給付,由現行發放六個月延長至九個月。王如玄說,目前失業給付是月投保薪資六成,但考量不僅要照顧失業勞工個人,也要照顧失業勞工家庭,只要失業勞工有扶養無工作收入配偶、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子女,每一人可加發平均月投保薪資的一成,最多加到領取月投保薪資八成。

 王如玄表示,因《勞動基準法》已修正強制退休年齡為六十五歲,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配合修正,也將加保年齡上限提高至六十五歲。勞委會未來也將補助僱主代理員工技能訓練,協助事業單位補充短期替代人力;若僱主符合規定,每人每月可得一萬元雇用補助,最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