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張弘昌/連線報導】

2008.09.13 02:32 am

行政院勞委會前主委盧天麟涉嫌在總統大選時,為籌措「長昌」造勢經費,由主秘王幼玲浮報活動經費,再將費用移作長昌選舉用;盧為答謝工作人員,另涉嫌指使所屬以人頭詐領薪資未遂,檢察官認為他「食國厚祿,盜國倉儲」惡性非輕,依貪汙等罪起訴盧等十二人。

檢察官林彥良認為盧天麟利用職權濫用人事任免權,犯後飾詞狡辯,所涉本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屬「未遂」減輕其刑,求刑四年七月。前主秘王幼玲假借舉辦勞工活動移作「選舉資源」,求刑五年。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十月至今年二月總統選舉期間,盧天麟擔任民進黨長昌競選總部勞工部主任,中華民國全國駕駛員職業總工會秘書長黃淑惠擔任副執行長,為籌措造勢經費,分別夥同工會人士利用職務機會詐財。

王幼玲得知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尚有結餘款,與秘書周佳靜謀議,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與各工會合辦「勞退新制」、「勞動法規」座談會,由台中縣總工會總幹事林杰弘對外聯繫,再偽造未到場會員簽名及浮報其他核銷品項請款。

但勞動條件處派員檢視認為有問題,會計部門不願蓋章,多數工會只得據實舉辦座談會,僅中華民國全國駕駛員職業總工會明知與會人數僅八十人,卻浮報為一百五十人,詐得兩萬七千三百元。

盧天麟因黃淑惠、林杰弘浮報開支詐財受阻,各損失廿萬元,適今年初勞委會機要秘書陳玄愷、丁允恭辭職,盧天麟為安撫黃、林兩人,告知周佳靜可提供職缺給兩人,言明不用上班,坐領乾薪即可。

黃淑惠即電台東縣汽車駕駛員工會秘書蔡秋燕,表示要安排蔡的女兒黃馨瑩到勞委會,兩人協議三個月詐得的薪水中,拿出四萬元作為盧天麟的政治獻金之用,餘則歸蔡秋燕母女所有。

黃淑惠轉告林杰弘,安插人事詐領乾薪,遭林拒絕。今年元月,周佳靜載明用黃馨瑩為職業訓練局中區職訓中心助理研究員,著手編纂公務員領薪相關造冊時,檢調前往勞委會搜索,致未詐欺取財得逞。

【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勞委會前主委盧天麟與前主秘王幼玲因為涉及將公款挪用為長昌競選活動之用,被檢察官以貪汙罪起訴。對於遭到起訴求刑,盧天麟昨天未接手機,王幼玲強調一切依法行政。

【2008/09/13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