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9-13
* 中國時報
* 【鮮明、唐鎮宇/綜合報導】

▲前勞委會主委盧天麟涉嫌貪污被中檢起訴,具體求刑4年7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前勞委會主委盧天麟去年底為籌措「長昌配」選舉造勢經費,竟以讓親綠工會幹部子女到勞委會領乾薪,但要扣一半供盧自己運用為交換條件;而時任主任秘書的王幼玲更利用與工會合辦座談會涉嫌詐財。台中地檢署十二日將盧、王二人及其他十名官員與工會幹部起訴。
承辦檢察官痛批盧天麟身為勞委會最高行政首長,濫用人事任免權,貼補他人犯罪不遂所生的犯罪成本損失,犯罪動機具高度惡性,依貪汙罪嫌將他起訴,求刑四年七月。王幼玲被求刑五年,另三名勞委會秘書及七名工會幹部分別被求處四年刑期不等或緩刑。
盧天麟獲知被起訴後表示,他授權部屬舉辦座談會,後續事宜並不知情。檢方指控他以勞委會職缺詐財,他強調從未要他們不要上班,也未拿到一毛錢。
▲前主秘王幼玲涉嫌詐財被起訴,具體求刑5年。(本報資料照片)
現轉任殘障聯盟秘書長的王幼玲表示,她只是依法行政,起訴不代表有罪,相信司法會還她清白。王幼玲說,當初是由勞委會與駕駛員職業總工會在各縣市合辦勞工政策座談會,活動經費是依場次與參加人數向勞委會申請金額。其中有些場次勞委會沒有派人去現場查核,雖然她有在公文上蓋章,但後來幕僚單位發現有八場在人數上有浮報問題時,就已停止撥款,她無法理解為什麼還會被起訴求刑?
檢方指出,盧天麟(四十八歲)在總統大選期間擔任民進黨「長昌競選總部」的勞工部主任。去年十月勞委會主秘王幼玲為籌措長昌造勢經費,發現勞委會有剩餘預算,遂與主委辦公室秘書周佳靜共謀,與全國各工會合辦十場勞退新制座談會、十五場勞動法規座談會。
王幼玲等人挑選親綠工會,打算以舉辦座談會向勞委會申請活動經費,再虛報出席人數、浮報核銷品項等方式詐財,讓各工會從中留下一部分經費作日後助選動員用,或以五鬼搬運手法將經費捐贈給長昌。
不過主計單位不同意核銷,勞退新制座談會喊停,勞動法規座談會則經盧天麟批示後照常舉辦,共花一八六萬餘元。但部分工會人員無意配合,或到場簽到人數超出預期,或政風單位以程序瑕疵為由不予核銷,只有一場詐得兩萬七千多元,其他十四場未得逞。
由於詐財計畫受阻,導致部分工會幹部舉辦座談會入不敷出,盧天麟決定提供月薪四萬多元的兩個勞委會機要秘書職缺做為安撫。由全國駕駛員職業總工會秘書長黃淑惠找來工會幹部的女兒、外甥女充當人頭,盧天麟並透過周佳靜告訴黃女:「可以只領薪水,不必來勞委會上班。」
盧天麟又因多方以他人名義支付政治獻金給長昌競選單位,今年元月涉嫌透過周佳靜與黃淑惠協調,機要秘書一職前兩個月扣回四萬元薪水給他作為政治獻金之用。不過,後來檢方發動搜索,犯行並未得逞。
同案被起訴的另十名被告周佳靜、勞委會秘書林杰弘、李明哲分別求刑三年,黃淑惠求刑三年二月,中華民國外燴服務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全國總工會承辦人張秋鈴求刑四年,其他五人均求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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