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賢、陳俊雄、陳育賢、馬瑞君/綜合報導】
 法務部、金管會達成共識,未來檢察機關偵辦股票上市、上櫃公司弊案,因案情需要必須採取強制處分權時,須先聯繫知會法務部派駐金管會的檢察官,以避免影響股市秩序。各地檢署都認為,檢方偵辦股市弊案,確實應該謹慎,該共識並不會影響檢方辦案。

 因一再搜索聯電,而遭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痛批的新竹地檢署,昨天則表示,金管會與法務部為了降低金融市場的衝擊,立意甚佳。竹檢發言人羅雪梅主任檢察官說,檢方搜索前,會依中央的政策與指示,爾後搜索大型廠商前,會遵照辦理。

 北檢表示,北檢與金管會配合一向良好,目前法務部派駐金管會的檢察官是北檢檢察官張介欽。張介欽曾擔任過北檢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偵辦過許多經濟犯罪及股市弊案。

 北檢表示,目前北檢偵辦股票上市、櫃公司案件,都是由金管會移送偵辦,而為了怕影響股市秩序及國內投資人權益,通常都會選在周五下午股市收盤後才行動。

 板橋地檢署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務部公文,該署尚不清楚昨日法務部與金管會的協議內容為何。但板檢表示,只要是法務部命令,法務部轄屬的各地檢署一定都會照辦。

 至於偵查作為可能會與協議內容衝突部分,板檢也表示,將會採取迂迴的偵查方式,降低對於上市公司及市場的衝擊。但若確有犯罪事實,檢調也一定會有偵查作為,絕不可能坐視不管。

 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表示,中檢在偵辦類似案件時,原本就十分低調,且謹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張斗輝指出,偵辦上市、上櫃公司案件,最重要的就是必須「恰如其分」,如何揪出少數的違法者,藉以維持股市正常秩序,又要避免影響公司信譽、股市交易,避免傷及無辜的投資大眾,所以偵辦時間點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