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筱筠/台北報導】
「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六)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開放離島增設免稅購物商店。至於外界關注的離島開放經營博奕事業等條文,因民進黨立委還有意見,將保留到二讀時再進行討論。

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在立法院進行初審,一開始審查時就分成兩派意見。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張花冠表示,博奕產業絕不是澎湖的主要產業,還包括飲食觀光,台灣需要藉由博奕促進觀光的縣市還有很多,花蓮、台東等都是,如果要開放博奕產業,應做整體考量。

致力推動離島開放博奕產業的無黨團結聯盟立委林炳坤表示,這法案已經討論十幾年了,當初考量的是要減少社會衝擊,選擇離島的衝擊最小,而且離島也不一定是澎湖,可能是金門、馬祖,不要把博奕和澎湖連結在一起。他認為,現階段還是應該先從離島做起,等到以後再開放其他地方。

有關離島開放博奕證照的條文,主要是無黨團結聯盟版本第十條之二修正草案:「為繁榮離島經濟、增裕財源,縣(市)政府如獲當地多數民意同意,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特許於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所認定重大建設投資計畫之國際觀光旅館在指定場所經營博奕事業…為健全觀光博奕之營運管理及監督,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管理委員會,訂定觀光博奕業之設置標準、執照核發與廢止、特許費徵收、處罰規定、及其他相關管理監督辦法與罰則。」

另外,國民黨立委林滄敏版第十條之二主張,開放離島觀光賭場,須先經公民投票,但由於離島人口流失,離島只要有效票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即可,不受縣市有投票權人數二分一以上的限制。這兩項條文今天都遭保留。

無黨聯盟版第十六條主張,為加速離島建設,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離島建設基金,其中有一項基金來源為觀光博奕特許費,此修正草案也遭到保留。

張花冠表示,觀光博奕應該應在其他法律中明定,不能放在離島建設條例中,這樣有失全面性考量。

草案獲得共識的部分則是,關於離島的定義為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這些地區進口並於當地銷售之商品免徵關稅,其免稅項目及實施辦法,由財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