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2008.10.06 02:24 am

大陸配偶「小玲」嫁到台灣四年,因在工廠上班的丈夫薪水微薄,偶爾在住家附近小吃店「偷偷打工」,一個月僅休四天,薪水不到一萬元,夫妻倆至今不敢生小孩。

住台中縣的小玲說,她和丈夫的薪水都少,買不起房子,二手屋看了又看,最後仍作罷。聽到勞委會將開放大陸配偶工作權,很高興地說,以後可以多賺一點錢,「買一間自己的房子」。

花蓮市大陸配偶胡美蘭六年前嫁來台灣,丈夫今年七十多歲,原本當看護工,不論白天班、晚上班或全天候,只要有錢賺,都來者不拒;但因為越來越不景氣,很多人都加入看護工行列,現在她失業了。

高雄縣大陸配偶柯名芬說,跟她一樣嫁來台的姊妹淘,為改善生活環境,偷偷摸摸去打工,卻連偶爾幫朋友包個檳榔都被抓走,工作權不如外籍配偶,心理很不平衡。

「擔心被查獲遣送出境,我一直不敢找工作。」嫁到台灣三年多的廣西省大陸配偶劉珍很想打工,有人介紹她到市場賣菜,但擔心被查獲遭遣返,害怕和丈夫、兒子分離,因此卻步。

當導遊的新竹縣陳姓男子,認識廣東省籍妻子小紅,結婚隔年生下一子,小紅為補貼家用,偶爾在鄰居的麵店打工,因未取得工作權,遭警方查獲遣返,一年內不得入境,被迫與丈夫和六個月大的兒子分離,一家三口哭成一團。

小紅現在已取得工作權,得知法令鬆綁,感到欣慰,「這代表其他人不必承受像我一樣的遭遇」。

今年八月彰化縣環保局稽查員夜間取締王姓男子開車偷倒廢棄物,他的大陸籍配偶隨車,被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移送移民署彰化專勤隊。這名大陸配偶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哭訴,結婚四年多,有兩名小孩,丈夫工作很辛苦,她只是隨車陪他,沒拿薪水,擔心被遣送出境。

江蘇嫁來的林太太希望勞委會鬆綁腳步快一點,「最好縮短取得身分證的時間,才能一勞永逸」。

【2008/10/06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