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宗志/台北報導
亞洲的香港廢除遺產稅,台灣該不該跟進?中信證券董事長陳沖、立委劉憶如均認為,在全球化效應下,台灣的遺贈稅應該廢除。劉憶如表示,課徵遺贈稅是「雙重課稅」,她將提案自用住宅一棟、存款在二千萬元以內可以免課遺產稅。
劉憶如說,台灣既沒有和亞洲國家一樣簽訂FTA的機會,課徵遺贈稅等於是「雙重課稅」,尤其是民眾辛苦賺來的所得,每年已繳一次個人綜合所得稅,未來又要再繳一次遺產贈與稅,根本是「最不公平正義」。
針對「雙重課稅」的說法,論文發表人曾巨威表示這是完全錯誤的論點,他指出,所得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稅負,不應該把課徵遺產稅視為「雙重課稅」,如果這是重複課稅,那麼許多稅都課不了。
劉憶如以國際間的關稅貿易壁壘,來比喻重稅的影響。她指出,國內所得分配惡化是事實,但千萬不要忽略,國和國之間的所得分配也日漸惡化。原因為何?過去十年來,亞洲國家共簽署七十個FTA(自由貿易協定)。
反觀台灣,劉憶如大膽預言,在亞洲國家拚命簽署FTA之際,台灣卻陷入困境,台灣資金當然出走,不願留在台灣上市掛牌。目前台商赴海外上市的家數,香港就有四十八家、新加坡有十七家、泰國也有十三家,加起來高達七十八家,照這樣下去,台灣的交易所遲早要關門。
中信證董事長陳沖亦贊成「廢稅」。他以美國的資料說明,其實課徵遺贈稅對於財富重分配的效果有限。美國的遺產稅占聯邦稅收的三%,比重相當小。台灣的財稅資料顯示,真正課到遺產稅的人,其實不是最富有的人,以綜合所得稅率四十%、遺產稅率五十%來計算,最終幾乎所剩無幾。
陳沖進一步解釋,台灣沒有證券交易所得稅,有些人在股市賺錢,結果拿去花天酒地享受,有些人以勞力辛苦賺錢,結果儲蓄給下一代,但是前者沒被課稅,後者卻要被課遺產稅,這當然不公平。
陳沖以美國的研究指出,個人技能、選擇,對財富累積、不均,較遺產更具影響力;教育、創業精神、勤奮也比遺產稅更能決定財富升級。台灣在討論遺贈稅廢除與否問題,應該有更多的實證研究相佐,而不單以社會公平、資源效率等主觀意識來反對或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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