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醒邦/新聞分析
「我不懂,法律沒有規定我們一定要短袖配短褲。我不懂,為什麼老師可以短袖配長褲,我們卻一定要穿短褲。我不懂,我們女學生怕裙子內的內褲被看見,不喜歡穿安全褲時汗水黏膩感,但您卻限制我們夏季一定得穿短袖配裙子。
我不喜歡穿裙子,也不喜歡穿短褲。我不喜歡,不會妨礙到任何人。若不妨礙他人,為什麼要硬逼我們穿上不喜歡的衣服?…。
穿長褲,不會毀了學校的名譽,衷心希望您不要拿走這小小的自由。」
上月起,台中市某國中開始強制要求女生須穿裙子,引起反彈,該校一名吳姓女學生寫了一篇「萬言書」給生教組長,陳述「男生可以、為何女生不可」的觀點,請校方放寬規定,校方決定從善如流。
「制服與品德或成績的連結沒這麼高」,已經不強制女學生穿裙子的羅東高中教師胡敏華指出,該校是由學生議會充分討論「衣服紮不紮、要穿裙子或褲子」等議題,最後達成共識,「傳統是可以改變的。」
以性別作為規範衣著的標準,就是性別刻板印象及性別偏見,「強制女學生穿裙子」這種性別規訓不僅無法賦予學生自由思考、表達外貌的權利,也對性別不尊重。
中學生在學校裡實為弱勢,爭取權益困難重重,關鍵在於校方能否釋放空間,落實「由下而上」的機制,以創造對話空間。
台灣早已走出髮禁年代,不少中小學校甚至連制服都不管了,若還有強制女生穿裙子的校規,不但可能違反「性平法」精神,教育學生的邏輯也顯得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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