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伴侶協會原本計畫在今(10/15)天,到台北地檢署控告遠雄「背信」;原因是協會進駐遠雄旗下的國際商務中心僅僅十八天,就遭到強制勸離。協會發起人陳敬學表示,雖然遠雄此舉非常讓人氣憤,但在尋找辦公室的過程中,讓他再次體認到這個社會對同志的歧視仍無所不在;他擔心如果官司打贏,反而會讓社會更拒同志於千里之外。此外,陳敬學也感激在遠雄商務中心裡,有著一些願意接納他們的人,種種考量之下,協會最後決定不提出告訴。

同志伴侶協會(Gay and Lesbian Couples Assosiation,簡稱GLCA)是最近才成立的一個以陪伴同志為宗旨的團體,在籌備之初,為了找辦公室費了許多力氣。陳敬學指出,大多數的房東一聽到是同志團體,原本的空房似乎馬上就會有別人租走,不然就是以怕鄰居抗議為由拒絕;好不容易找到遠雄的敦北中心,合約談妥後從8月開始辦公,沒想到在8月18日中心的藍經理便提出要協會搬離,因為總經理認為「同志團體不適合進駐國際中心」。

前來聲援的綠黨溫炳原表示,遠雄公司這樣的作法明顯是在排斥同志,可惜我們社會現在沒有一部反歧視或其他保障同志權益的法令,綠黨曾經考慮過發起一場抵制遠雄的活動,包括拒買遠雄的房子、壽險、不住花蓮的悅來飯店、不去海洋公園玩。

對「歧視同志」的指控,遠雄業務企劃主任郭小姐回應,這件事是兩方在租金上無法達到共識,如果同志伴侶協會願意接受遠雄提出的租金,國際商務中心歡迎協會回來;郭小姐還強調,協會是在合約還未談妥前就已搬進來。陳敬學則反駁,怎麼可能在訂約前,協會就擅自搬進去,藍經理在勸離時,也沒有提到任何跟租金有關的事,什麼「一個月六萬是經理搞錯,應該是八萬才對」的說法,是在媒體開始關心這件事後,遠雄對外的統一說辭。

雖然同志伴侶協會最終決定不提出告訴,但不代表他們不再「反歧視、要人權」,只是「不抱怨」。協會目前已找到一個願意接納他們的地方,靠近捷運南京東路站,他們從八月份開始的「幸福伴侶」讀書會也會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