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倫/北京報導】
甫結束的中共第十七屆三中全會,對中國未來農業發展做出政策性宣示,國台辦發言人楊毅昨日在記者會表示,歡迎台資企業投資農業項目,可以合作利用示範農場、國有農場土地,或是租賃農戶承包地從事生產,但需遵守「農地農用」的三不政策。
針對台資企業在大陸從事農業投資的方式,楊毅指出,工商企業投資開發農業,主要是鼓勵從事產前、產後服務和「四荒(荒山、荒溝、荒水、荒灘)」的資源開發,採取「公司加農戶和訂單農業」的形式,帶動農戶發展產業化經營。
在土地取得或使用上,楊毅指出,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和農業科技單位,若需要建立種苗繁育、示範推廣基地或發展設施農業,可與鄉鎮農業示範場或國有農場結合,利用其設施和土地,也可以小範圍向農戶租賃承包地。
由於土地在大陸屬稀缺資源,不少台外商近年打著「農業」旗號、變相在大陸「大圈農地」,對此楊毅也畫出「紅線」強調,從事農業生產、加工或農業科研推廣的台資企業,「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性質,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前提下」,可以租賃農戶的承包地。







租金是台灣的農業技術,甚至整個台灣都是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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