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宗/新聞分析】
 中縣山城鄉鎮高達上千戶,政府只架設「半套」簡易自來水,未將管線拉到民宅,且管線質料不佳風化或斷裂也無經費修補等,造成上千住戶無水喝;百姓多年來反映卻未獲重視,只好自挖地下水井或喝溪水度日,官員不能苦民所苦,要政府何用!

 九二一震災後,偏遠大雪山社區向行政院重建委員會申請裝置簡易自來水,經居民規劃設置地點、評估管線、僱工等費用後,向重建委員會申請一千五百萬元補助,居民評估經費應綽綽有餘;經中央撥給縣府發包施工,最後卻淪為「有塔無管」,長年無水可喝窘狀,居民只能望塔興嘆。

 東勢鎮、新社鄉由政府發包施工的簡易自來水,水管架設在馬路旁,經風吹雨打太陽曬,慘遭腐蝕風化斷裂,百姓要求修護,縣府以財政拮据為由,一等就是五、六年,百姓權益慘遭漠視。

 縣府官員不諱言說,居民向原住民委員會、九二一重建委員會或台電敦親睦鄰基金申請補助,連縣府也數不清山城有多少簡易自來水,維修更付諸闕如;有錢的民眾可自力更生挖井飲用,沒錢的人只能喝溪水度日,對弱勢偏遠地區居民,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