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指出,立即上工計畫之勞資雙方具有僱用關係,事業單位一旦核准依該計畫進用員工,即為正式僱用員工。事業單位除應依該計畫提供每週32小時以上工時予一般失業者、每週20小時以上工時予身心障礙失業者外,並應依 勞動基準法有關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執行,勞委會亦將加強查核。
另外,有關立法委員質詢目前中華民國工業總會認領5,000個就業機會,等於獲得5,000萬元補助部分,勞委會強調,工業總會係免費協助轉知會員廠商提供新職缺,廠商依該計畫每僱用一名失業達3個月以上之勞工,始得辦理核定補助每月新臺幣1萬元,勞委會並未補貼工業總會任何費用。
另,勞委會表示,鑑於各地公立就業服務中心原有服務人力即屬不足,加上該計畫屬於臨時提出的就業促進方案,提供就業機會多達1萬個,為期加速開拓就業機會、諮詢宣導、審核申請案及執行查核等相關作業,爰補助各地公立就業服務中心行政管理費,增加人力,以提升整體執行效能,因此補助各就業服務中心每個工作機會新臺幣3,000元之行政管理費,相關經費則依政府會計作業核實報銷。該計畫並訂於11月7日提報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進行追認。
新聞稿網址: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d35566





這是非常好的政策,若政府再協助營造市場(外銷),使雇主們能在這市場上經營,相信我們的就業市場就會漸漸好
這真的是個非常好的政策,想想看一個本勞從基本薪資17056一下降到7056然而這還不是最遭的,最遭的是許多人放無薪假後繼不能領補助又沒有收入.更利害的是原本就業就有補助的身心障礙者這下子多了許多失業的機會.就連工業總會也只是認領而不是掛保證一定有5000個工作名額,還有還有就是雇主也不用顧慮市場的員工聘僱薪資,直接就先把人先以無新休假方式逼迫自行離職,再用遠低於一般市場的薪資去聘僱勞工,甚至是聘用短期的約聘人員來搶名額,只要拿著契約就算沒滿半年也能要人有職務名稱卻沒實質收入,有收入卻低於原來的市場薪資,真的是賺飽了口袋,搞死了更多勞工.
很多行業並未納入勞保,很多小企業或服務業更是如此.若以企業規模來說,幾乎服務業並沒有所謂的加班費,那麼基本薪資從來不需調整?有人知道服務業有那種18000做到退休都沒調整過嗎?有人知道服務業有那種只有團保,沒有健保更沒有勞保的?更有誰知道服務業的風雨無阻,國定假日根本形同虛設?還有還有誰知道日夜顛倒早已不分任何行業,但是僅有微薄的夜間津貼?學生就更不用說了連工讀薪資都能因為服務業的關係倒扣回吐給老闆?有哪個勞工敢反應這樣子的服務業老闆?一個公營機構看看有多少約聘人員和志工,一個民營的服務業卻要一個勞工作3到5人份的工作而薪資卻並沒有因工作年限而增加?更沒有因表現良好而提高?立即上工?立即失業?無薪休假≠失業但卻像失業者一樣沒工作也沒收入?勞委會真行,讓我們起立為他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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