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議員質詢前鎮區某女子外勞宿舍管理不當、動輒扣款、有枉顧外勞人權等問題,陳菊市長十分重視,指示勞工局即日起於二星期內針對居住達10位外勞之宿舍進行全面清查,並對有不法情事者處以重罰,以維護外籍勞工人權。

截至目前高雄市約有1萬3仟7百多位藍領外籍勞工,大多來自印尼、菲律賓、泰國、越南等地,從事製造業、營造業、機構看護、家庭看護、幫傭、及船員等,為確保對外勞生活之照顧與維護其居住安全,勞委會規定引進外勞之雇主,應於外勞入國3日內檢附外國人名冊「生活管理計畫書」、外國人住宿之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等,向各地方政府勞工局辦理入國通報,並由各地方政府配置之外勞查察員進行現場檢視;「生活管理計畫書」規範之內容包含飲食、住宿及管理等三方面,詳細規範項目包含飲用水安全、餐廳廚房設置標準、宿舍通道、居住面積、廁所盥洗設備及休閒娛樂空間等,每當有新引進外勞入住宿舍時,外勞查察員須於3個月內完成查訪工作。

本次議員指出管理不當之外勞宿舍位於前鎮區草衙地帶,原為朝陽寺香客大樓,於91年起提供外勞住宿,該大樓3樓為餐廳,4樓、6樓、7樓為女子宿舍,在本案發生前,勞工局外勞查察員業已查訪2次;今日經勞工局局長吳清賓親自前往瞭解,目前住宿265位越南籍及53位泰國籍女性勞工,共計318人;該建物住宿樓層領有97年9月由市府工務局核發之合法使用執照,其樓地板面積依規定可容400位外勞居住,每樓層配有盥洗及衛浴設備、陽台提供洗衣機及曬衣空間,因管理人員表示之前馬桶蓋被踏壞的情形很嚴重,所以就予移除,還有餐廳內有些破損鐵櫃,勞工局已請管理公司進行改善。

訪查時外勞正在陸續用餐,現場有些外勞表示公司住宿品質尚可,飲食部分也可以接受惟部分員工對已停工1個多月或數月來每週約僅有2日有工作,非常擔心賺不到錢就要返國。針對此點,勞工局表示雇主如有關廠、歇業或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之情形,經終止勞動約,依規定受聘僱之外勞得向勞委會申請轉換雇主或工作。

本市居住達10位外勞之宿舍現有65處,勞工局表示受理外勞入國通報後,3個月內皆派員完成訪查,本次議員指出外勞宿舍管理不當,為加強管理,該局將全面進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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