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緣起
我們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我們看到了近日來警察不當執法、侵害言論自由,導致合法集會的民眾受傷等事件。我們驚覺事態嚴重 -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我們為此感到擔憂,因此從 11/06上午11點開始,聚集在行政院門口抗議。我們在11/07下午四點遭到警方驅離,我們現在改聚集在中正紀念堂,並發起長期抗戰。
反對警方執法過當、侵犯人權與集遊惡法
試舉出近日警方的不當行為:淨空高速公路車道。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舉國旗。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說「台灣不是中國的」。沒收人民財物,如旗幟、標語。民眾在圓山附近手持DV拍攝,卻被警方違反行政程序強行帶回警局。民眾想要施放印有「黑心」圖樣的氣球被警方制止。民眾騎機車懸掛支持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卻被警方制止且強行帶回警局。上揚唱片行事件等。上述個案,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為由對人民行使的強制行動,已經嚴重的侵犯憲法、民法等上位法規對於人民基本自由、財產權利的保障。
言論與人身自由的重要性
我們深信自由的重要。試想,假使當年政府動員警力驅散凱達格蘭夜市、驅散紅衫軍,那麼台灣的公民就沒有機會聽取社會上不同的意見;正是因為他們沒有被驅散,不同的聲音才得以被聽見。人只有曝露在各種不同的意見中,才能學習判斷意見的優劣,這是公民社會不可或缺的條件,也說明了言論自由為甚麼可貴。
正因自由如此可貴,憲法明文保障此項自由。位階較低的法律,應該輔助憲法,將之具體實現並定其界限。然而,威權時代、戒嚴時期遺留下來的集會遊行法,卻嚴重危害言論自由。它的許可制預設人民的集會遊行會違法;它的禁制區寬免政府機關於民意的挑戰;它授予警察過大的裁量權,竟使警察執法時越俎而代法官之庖。
具體訴求
修改集會遊行法
因此,對於集會遊行法我們有以下幾點具體建議:(1)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政府不應事前審查,預設人民的集會遊行會違法;(2)檢討禁制區之規定。集會遊行是手無寸鐵、無權無勢者陳情抗議的方法,現行的禁制區規定卻不容人民挑戰行政機關;(3)規定警察執法的界線。避免警察無限上綱、恣意妄為;(4)取消刑罰,改採行政罰。就同樣的行為而言,集會遊行法規定的罰則比其他法律苛重,違反比例原則。
處分失職警務人員
有關近日人民與警察的衝突頻傳,我們感到相當心痛。也有人質問我們為什麼不站出來譴責群眾暴力。對此,我們做出以下的回應:我們堅決守護、支持人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也堅決反對任何暴力的手段,不論暴力行為來自於人民或者警方。我們從近日發生的許多事件看到,人民的暴力可以由法律來規範,警政單位的公權力卻可能濫用,並擴張成無所節制的暴力,沒有受到應有的約束。因此,我們譴責政府與警方擴大解釋法律、不當使用暴力的手段來壓制人民合法表達意見的自由;調查處分相關失職警務人員;警務、國安長官必須下台負責。
馬英九總統道歉
警察執行強制行為時代表的是國家暴力,國家暴力的使用必須以維護人民生命、自由、財產權利為最高優先,不可不慎。但警察單位終究只是執行命令的機器,政府以及執政黨的立場和命令,直接影響一線員警如何執行勤務。我們譴責馬英九政府踐踏我國民主自由的基本立國精神,必須道歉。
發起公民不服從運動
我們是以學生為主體發起的公民不服從運動。當政府依照違憲的集遊法行使法律或者不當解釋法律時,後續的公權力行使是缺乏正當性的,對於缺乏正當性的公權力,公民有不服從的權利。我們希望所有認同我們訴求的公民、市民來一起參與這場運動,共同要求「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野草莓運動~實在搞不懂你們這群學生的行動怎麼那麼失敗~靜坐抗爭就乖乖靜坐就好~幹嘛管別人去對你們嗆聲作什麼~別人也有發聲的權利~你們昨天遇到有人對你們嗆聲~你們幹麻去把嗆聲的人給圍起來幹麻~不要說你們怕有事情發生就把人給圍起來~不要說怕支持你們的其他人對那個嗆聲的阿伯不利~那是他們的事情~你們現在的訴求是什麼不要讓焦點給模糊掉了~既然是靜坐抗爭~幹麻那麼大動作去圍嗆你們的人~這樣你們已經算非法禁錮唷~因為你們限制了那位阿伯的自由了~你們的夥伴中不乏是法律系的學生~先查查看有沒有違法~都已經上了電視了~別說我亂說~
別人對你們嗆聲就讓他們去嗆就好了~別人也有發聲的權利~你們乖乖在那邊靜坐抗爭才對~還出動人力去保護別人耶~不小心被告非法禁錮那就不好了~
現在是期中考~你們還有力氣去作保護別人的動作~是不是你們教授們對你們的要求沒有那麼高阿~輕輕鬆鬆就可以 pass阿~你們這一群都已經被笑說是18分唸大學的的一群了~沒錯你們之中有很高學府的學生~但是你們現在主要的工作就是不要浪費一年一個大學生9400美金的教育資源~你們在廠有幾個起碼一年就要花上百萬的教育資源~這些都是納稅人的錢~你們父母親的血汗錢~當然現在要阻止你們是不可能~那你們就好好靜坐抗爭吧~
你們說你們沒有藍綠也沒有牽扯到政治那最好了~只要做到這點我一定支持你們~但是你們這些人甚至帶頭的幾位發言人以後最好不要出來參選任何民意代表~因為你們出來參選就是讓我個人絕得你們現在出來抗爭就是有目的的~對政治有崇景~因為看太多人那種假藉抗爭之名~實際是為了以後自己的參政之路而作~這樣就不值得支持了~當然你們想要發聲絕對不能不重視你們的聲音~但是你們就做默默發聲的人吧~
以下這位網友發言已屬人身攻擊,故刪除。
請各位網友秉持理性討論。
QQ (未註冊) 週三, 2008-11-12 11:04
人人都高喊自己的自由,但必須在不危害他人自由的前提下,我只想問你們這群學生們看到這張照片有何感想,想像他們是你的家人?
老舊的集遊法是有其修改的必要,但學生們主張取消集會遊行的禁制區及全面改採「報備制」,以這幾天的暴力衝突事件來看,台灣公民的素質恐怕還無法承擔這樣的理想吧!台灣社會若無法學習尊重自由的界線,民主將只是口號?
還是只要有抗議遊行由你們所有靜坐學生,教授來做糾察隊如何?
[禁制區]
因該有其必要性吧!!先不管有沒有暴力行動好了,如果今天有遊行活動發生在重要古蹟或是學校甚至是醫院附近!試想一下古蹟毀壞!!怎麼救?救的回來嗎?學校醫院!難保不會出什麼混亂場面讓人無法求醫或是中小學學生上下學的安全更是難以保障不是嗎?再者要是發生意外性的汽油彈或是任何傷害性物品被不守規範的人帶入!那麼發起運動者可否兼負起責任?或是警方在執行勤務時破壞掉公共設施亦或是重要古蹟等又該如何?惡法當修但是該做的防護還是要有的!
聲援「野草莓學運」~加油
「野草莓學運」,這個名字取的真好,讓我們這輩歷經「野百合」學運年代的中古世紀人見識一下,被標籤化的「草莓」如何重新給予它新生命,記得這群我不認識的年輕學子們,我們在心裡默默的支援你們,如果你們願意要我們加入,我可組個「國寶」組的阿公阿媽去鬥熱鬧,但會不會糢糊焦點我可不管哦。
記得這群可敬可愛的孩子們,要記得這一刻你們為理想所付出的精神,將它延伸到你們未來的生命裡。
當年的「野百合」我是高中生,能夠參加學運是件幸福的事,因為你還可以在摒除生活的重擔外,去實現學子們應該有的熱情。隨著年歲的虛長,也認識許多當年的學運青年,現在都已邁入中年,談起那段往事仍是激昂。
學子們請幫我們及國家打一場民主勝仗,我們敬佩你們…也全心全意的支援你們…加油!
照他們的說法:集會遊行採報備制!隨時隨地都可以!找一批人到學校裡遊行可不可以?在學校門口就好了!不然到你們家門口集會遊行個3/5個月,出入口,!你說哩!討債集團用此招警察怎麼辦?
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自由!民主的真諦懂不懂?你們的自由造成我們的不自由!隨時隨地可以集會遊行,三更半夜也來那麼一下!流氓聚眾也可以說在你家門口集會遊行!更何況遊行時的交通路權是大家的還是遊行單位的,要不要申請?還是躺在馬路上其他百姓都讓你們躺,大家繞路還是住旅社.你們有沒有想過別人的方便和感受啊!
遊行單位的交通管制,警力,商家的生意損失由誰支付?愛怎搞就怎搞!看誰不順眼就屆遊行集會整治他一下!誰管?想好了再去那裡蹲吧!
每個鄉.市.縣.國家如果能規劃一塊專門給大家集會遊行區域,我倒贊成,不用報備都可以,你愛怎麼集就怎麼集愛怎麼遊就怎麼遊,一但月過了這個區域就是自己違法在先了!另超過萬人的活動應報備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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