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112高雄市教師會新聞稿】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loud@gmail.com
2008/11/12
資料來源: 

針對教育局近日諸多「行政不公」之作為,今天上午近11時,本會理監事及各校教師會代表六十餘人,在市府大門口表達抗議;大家在理事長于居正率領下,高喊抗議口號,並將教育局製作的「不法文宣」當場揉掉、丟還市政府,以表達強烈的不滿!隨後,並轉往市議會陳情,市議會教育小組召集人連立堅議員,代表接受陳情書;黃柏霖、陳玫娟、周鍾灒議員也都到場聲援。

「小班公投」發起至今,市政府及教育局始終消極作為,甚至對本案抱著仇視的態度,對照過去政府所稱「公投為普世價值」的宣示,實在令人民大惑不解!

之前,提案階段與公民連署階段的審查,高雄市政府共審了快兩年,早已違反公投法規定之時程。今年5月23日,當小班公投公告成案後,政府理應負責宣導投票日期及相關資訊;但高雄市政府卻遲遲無所作為,一副「冷處理」的態度;甚至,原訂投開票所也將大幅縮減為一般選舉的1/6,意圖降低人民投票意願。如今,政府雖已於各區公所大門前懸掛布條,並配合於清潔車上懸掛布條、播出電視跑馬燈,其餘相關文宣卻仍由民間出資製作、發送;而投開票所也是直到人民表達憤怒之後,高雄市政府才勉為其難的增加為300個。但這還不是最可惡的!

11月初,高雄市選委會全面發送本案之「公投公報」,而公報的內容有二項嚴重誤導:一、將「政府不同意之意見書」直接接在「主文」及「理由書」之後,編排上未作明顯區隔,令人誤以為是提案者的意見。二、政府提供之「意見書」最後,竟有「請…您投下反對票」的指導投票字樣。凡此,有觸犯刑法146條「使用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之嫌。

11月7日,教育局發文通知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要求老師「不應於親師聯絡簿上張貼小班公投之文宣貼紙」。然而,本會在學校懸掛之布條及貼紙,皆只有「告知投票日期、鼓勵投票」之文字,根本沒有「指導投票傾向」之內容。事實上,當初政府推動「入聯公投」,教育局還不是廣發「王建民伸卡球」之入聯公投宣傳貼紙,要求各班導師發給所有學生?難道真的是「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昨天(11月11日),教育局更發文通知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要求各校總務主任發放「高雄市25人小班制公投」文宣給全校師生,其內容竟又公然要求市民投下「不同意」票(如附件)!政府要求教師教育中立,自己卻公然帶頭違法,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會 政策中心主任 任懷鳴 0935-831903

■活動照門網址: http://picasaweb.google.com.tw/ktaerdc/971112#

主題: 

臉書討論